法制日报:被污名的雪乡,三问中国旅游

叶 泉

2018年01月19日08:11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被污名的雪乡,三问中国旅游

  丽江很美,雪乡也很美,我们去与不去,它们的美丽都在那里,不多一点,也不少一点。错误不在风景而在人,是我们不成熟的旅游管理以及不成熟的旅游观念让风景失色

  最近,雪乡旅游丑闻不断。从赵家大院宰客被曝光开始,雪乡就好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女导游侮骂游客的事情还没平息,又有男导游因为殴打游客被抓,更有媒体调查发现,已被停业的赵家大院改名威虎寨又在偷偷营业。接连不断的事故引得各路媒体记者纷纷奔赴雪乡,不为旅游,只为了挖掘这个新闻富矿。甚至还出现了新改编的民谚:“再不听话,送你去雪乡”。

  其实,何止是雪乡,前不久丽江也一样陷入了一波又一波的丑闻,只是这些日子雪乡接过了丽江的棒,才暂时挡住了舆论攻向丽江的“炮火”。也许丽江此时正在偷笑。难道天下乌鸦一般黑,没有最差只有更差?

  其实,想污名化一个景点并不难,只要看人们的注意力在哪儿就可以了,而要真正解决当下中国旅游的问题,决不是搞臭一个地方就行的。雪乡旅游被曝光的问题,其实也没什么新鲜的,都是老话题了,几乎就是简单地复制粘贴了丽江。这些旅游业的共性问题,引出我们对中国旅游业的三问:

  第一,低价团何以长盛不衰?导游打骂游客原因无他,就是强制消费,旅游业强制消费现象也大多存在于低价团。早在2013年,我国出台的旅游法就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就是说,法律本就是禁止低价团的。可是,旅游法实施好几年了,低价团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那么,对那些仍在违法组织低价团的旅行社,到底由谁来执法?谁来承担责任?

  媒体曝光问题后,旅游部门总是扮演事后诸葛亮的角色,只是负责查处个别行为恶劣的导游,但是对低价团这样一个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旅游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行政执法的职责?低价本来就是旅游行业恶性竞争的结果,那么是否说明旅游行业存在着供大于求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淘汰一些低质旅行社岂不是正当其时?

  第二,旅游从业者是否有正确的理念?旅游是服务行业,优质服务是竞争之本,有好的服务才能提升旅游业的收益。可是从导游对游客的叫嚣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所持有的理念。云南的导游对游客说,不消费就是来云南占便宜的。黑龙江的导游说,雪乡磨刀9个月,宰客3个月。这种有悖旅游常识的话,导游们却说得理直气壮。谁给了他们这样的底气?他们是否是行业中那些说出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孩子?导游的问题难道仅仅是导游自身的吗?是不是整个行业乃至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的共性问题?

  旅游业和旅游主管部门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难道就是宰客吗?这样的旅游体验大概多数人都不想要。

  第三,国民是否有正确的旅游观?以上两个问题都是针对旅游服务的,但事情永远都有两面性。富起来的中国人想出门看一看,感受一下不同的风情,这没有错。可我们是否认识到,旅游不是一种廉价的体验,而是实实在在的奢侈品。我们不大可能用低廉的价格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这也是一个基本常识。毫无疑问,低价的背后就是陷阱。

  法律规定禁止不合理的低价团,而低价团却依然存在,虽然主要原因是旅行社违法,但也说明一些游客还是热衷于这种低价团,热衷不合理的低价。这种心态其实是对旅游的误解,某种意义上,国民不成熟的旅游理念也是低价团禁而不止的原因。

  丽江很美,雪乡也很美,我们去与不去,它们的美丽都在那里,不多一点,也不少一点。错误不在风景而在人,是我们不成熟的旅游管理以及不成熟的旅游观念让风景失色。

(责编:董俊彤(实习生)、黄策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