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十九大】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共享人生出彩机会

蒋萌

2017年11月24日15:4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自古以来,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明确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11月20日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又强调,宅基地制度改革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农民权益,对土地承包权与宅基地使用权予以双重保障,给广大农民吃下定心丸! 

当然,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大潮席卷,今天的农民不再局限于面朝黄土背朝天,而是有了更多的选择权与发展空间。这深刻地改变了许多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也与昔日不尽相同。在此情况下,相关改革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应结合实际情况,与时俱进。

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是对“农民变居民”不影响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分配权的郑重重申,更是对个别地方侵犯农民正当权益的严正警告。多地取消农业户口,不光是户籍制度的重大改革,更旨在消除身份区别和歧视,打破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包括医疗、教育、住房保障等的差别待遇,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个别地方试图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与户籍改革初衷背道而驰,必须予以坚决制止! 

“宅基地制度改革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则为农村宅基地的盘活和使用设置了红线。这将对地方管理者构成有效约束,避免宅基地被资本投机觊觎和侵蚀。同时,政策又具有灵活性。农民可以出租闲置的宅基地,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使宅基地成为农民的又一项可持续财产性收入来源。有所为,有所不为,体现出管理的智慧,释放出政策的善意。 

毋庸置疑,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原则下,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已实现三权分置。农户可以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流转,此举有利于实现农业的集约化和产业化,将分散的土地集中管理,通过科学种植培育优质农产品,促进深加工产业链的形成,产出更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进一步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农民则可以从土地经营权流转中获得收入与分红,土地经营权流转产生的收入可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来源之一。此外,一些农民还可以进入农村合作社工作,再获得一份工资收入。土地经营权流转,带动了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避免了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被闲置,在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同时,切实保障了农民利益,实现了多赢。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期,必须补齐农村这块短板。涉及农村的各项改革,必须以确保农民的正当权益为前提,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着眼点,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通过各项扶持与惠农政策,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人生出彩的机会。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