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营销视频不能随性而为

冯海宁

2017年08月08日08:02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营销视频不能随性而为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这种“非洲小朋友举牌视频”广告也在法律规范之列,希望有关部门以法律为准绳,对制作、发布、传播此类广告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一块简易小黑板,写着“某某,我爱你”、“生日快乐”或“买某产品,找某某,非洲人都知道”的字样,随后,10多个非洲小朋友,跟着画面外的拍摄者念着黑板上的词。连日来,这类时长在20秒以内,非洲小朋友举牌送祝福或打广告的视频,在朋友圈中走热。记者调查发现,这已形成一条产业链(8月7日《北京青年报》)。

  猛然一看,这种“非洲小朋友举牌视频”让人觉得新鲜和温暖,因为非洲小朋友送祝福的视频广告以前似乎未曾出现过。但仔细观察和琢磨,就会发现这是借非洲小朋友之名行做生意之实,即替国内个人或企业打广告,然后主要面向国人传播。在全球商业化时代,推出这种视频广告不是不可以,但是否遵循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需要拷问。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视频拍摄者大多为在非华人,视频制作后由淘宝卖家标价出售,多为每段200元左右,俨然形成一条产业链。但这个链条上的既得利益者是否流着道德血液还需要反思。一般来说,一条广告中的每个参与者都应获得相应的合理收入,但这种视频中的非洲小朋友只能获得零食或几元钱,“大部分钱还是被拍摄者和商家拿走了”。

  即使是非洲小朋友自愿参与视频拍摄,即使非洲小朋友认为“收入”可以接受,即使这种利益分配没有违反非洲国家法律规定,但拿走大部分钱的那些拍摄者和商家也需要反思自己这么做是否道德,是否问心无愧,是否符合商业道德伦理?很显然,只有遵循商业道德的人,才会赢得更多人的尊敬和信任,也才会有更大的商业舞台。

  更重要的是,拍摄、传播这种视频广告有没有违法?这种视频广告想必也在非洲华人圈同时传播,拍摄在非洲,播出也在非洲,广告得内容是否符合非洲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这需要专门调查。即使没有触碰非洲国家的法律,也要审视是否符合国内法律,因为这种视频广告已在国内朋友圈走红。从一些视频内容来看,有的已经违反我国广告法。比如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在部分“非洲小朋友举牌视频”中,则出现了“最高级”“最佳”“最强”“非洲人都知道”等极限性词汇。这显然是在夸大广告内容,容易对公众形成误导。因此,拍摄者要意识到某些广告违法,网店不能为违法广告提供“货架”,监管者也要主动监管。

  虽然这种视频广告的拍摄者人在非洲,国内监管者不便去处理,但销售这种广告的网店在国内,传播这种广告的媒体(即微信朋友圈)也在国内,可以说想要规范这种广告并不难。据悉,对于部分商家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中的相关规定,淘宝客服表示“违反淘宝网的正常交易秩序等,将受到相应处罚”。希望淘宝尽快下架问题广告。

  广告法还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那么,微信等传播“非洲小朋友举牌视频”的各种媒体平台,也要对广告内容严格把关,也就是说营销视频不能随性而为。如果相关媒体平台履行责任不到位,也应受到处罚。总之,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这种“非洲小朋友举牌视频”广告也在法律规范之列,希望有关部门以法律为准绳,对制作、发布、传播此类广告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责编:黄雨(实习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