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扣发毕业证要有救济渠道

堂吉伟德

2017年07月04日08:14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扣发毕业证要有救济渠道

  当一些高校毕业生正在忙着搬宿舍、聚餐、拍毕业照时,有些同学却在担心自己不能按时拿到毕业证,顺利进入下一人生旅程,这让原本十分热闹的毕业季增加了一些焦虑。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影响毕业生拿到毕业证的原因有很多,或许是因为没有完成导师交代的任务,或许是没有按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或许仅仅是因为图书馆的欠款、学杂费用没有交清等(7月3日《中国青年报》)。 

  学校扣发学生的毕业证已成教育体系内心照不宣的顽疾。学校的扣证理由很多,有说得过去的理由,比如欠学校的费用,也有摆不上台的,比如基于就业考核的第三方协议,未完成导师的作业等。之前,学校扣发学生毕业证主要针对的群体是贫困学生,最多的理由是欠学费。现在看来,扣证的理由更加广泛而多元且有扩大之势。

  毕业证对毕业生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将其视为就业的敲门砖也不为过。证书一扣,也就意味高等教育的投入无法变现。有此重器,学校自然有恃无恐而处于强势,而学生则有苦难言而位居弱势。不过,稍懂法理则不难厘清,学校的扣证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合情,再充分的理由都站不住脚,更不用说夹杂个人私欲。

  从法理上讲,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应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发放毕业证书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只要学生的条件达到了相应的规定,则学校理应无条件发放。学校拖欠学费或者其他费用,则属于民事纠纷行为。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从情理上讲,若非基于个人诚信等原因,少数贫困生拖欠学校费用有“不得已的理由”,在自己无力承担的情况下,不妨与学校商定一个长期的还款计划,把欠费作为贫困毕业生不断进取的动力,而非压倒再也爬不起来的负累。发放毕业证之后,贫困毕业生则可以在职场上有了与人公平竞争的机会,个人发展的前景和状况也能改善,归还欠款则水到渠成。以此为要挟扣证的话,则会形破坏双方良好的关系,影响学生对学校的情感认同,并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在扣发学生毕业证日益严重的态势下,教育主管部门可谓三令五申:《教育部关于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在强调“已经结束学业并考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扣发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明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扣发本校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地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经发现核实,一定要立即认真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不过,如何处理、如何查处等问题却并未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这方面也需要完善相关制度。

  扣证潜规则“治而不绝”本质上还是“治而无效”。学校强势与学生弱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强弱失衡的态势要扭转,从根本上还得改变权利保护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学生的维权渠道有几个方面,一是向教育部门投诉,这是最经济也最快捷的方式;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过成本相对较高;三是走信访渠道,寻求行政救济。但无论何种形式,都需要通过每一个案例的解决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目前来看,无论是治标还是治本都处于失灵的状态,亦说明法治手段未能发挥功效。学校本是育人之地,扣发学生毕业证的“不光彩做法”,也难免会让人引发“何以育人”的诘问。若是教育者自身人格都无以树立,则更难以达到育人的基本要求。如此看来,如何畅通保护机制而让权利免受伤害,已超越教育管理的范畴,而成为更宽泛的道德与法的议题。

(责编:刘琨(实习生)、黄策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