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应从知名企业“山寨”自己的无奈中,读出其对恶意抢注行为及商标侵权行为开展有力打击的期待,努力弥补商标注册与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为防止别人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很多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山寨”了自己。据《工人日报》《华商报》等媒体报道,大白兔注册了十几个近似商标,有“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小米注册了“大米”“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绿米”“黄米”“桔米”等;星巴克注册了“索巴克”“辛巴克”“新巴克”“兴巴克”“星巴特”等……
这则新闻,真让人哭笑不得。据说,知名企业抢注的这些看上去挺山寨、实际上很正规的商标,叫做“防御性商标”,是为防止他人注册和使用这些商标,给自己的主品牌造成干扰,同时也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主品牌。
可见,知名企业山寨自己,是迫不得已的做法。这些年来,一些知名企业在商标上吃过不少亏,企业之间在相似商标上争端不断,也确实造成了诸多混淆,比如“康师傅”被“康帅傅”冒充,“娃哈哈”被“娃恰恰”假冒,“思念”被“恩念”模仿……如此“李逵”遇到“李鬼”的案例,不胜枚举。而一些不知名商标攀附知名老字号、制造“亲戚关系”的现象也很多,人家的“老干妈”知名,攀附者就出“老干爹”,有的商家甚至摆放在一处销售,误导消费者。
某种角度上说,知名企业“山寨”自己,是对恶意抢注相同或近似商标、恶意傍名牌行为的反击。此前知名企业对山寨商标的反击,往往是用法律手段维权,但所耗时间、人力、金钱成本较高,如果山寨商标众多还会疲于应付。现在这些知名品牌主动“山寨”自己,将与主品牌相同、近似的商标尽早注册,正是为了让竞争者无隙可钻。不过,这只是权宜之计,大量注册商标需要金钱成本,商标到期还需缴费续展,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额外负担。再说,相同、近似的商标,有音似的、有形似的,注册得完吗?大白兔或许就疏忽了小贝兔、大臼兔、太白兔、大白免……
对恶意抢注商标与傍名牌的行为,需要企业主动防御,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加强对商标注册和交易的监管。一些抢注者本身没有生产产品,却注册系列商标,傍名人、傍品牌、傍旅游胜地等,目的在于待价而沽,通过转让攫取暴利。相关部门应严把审查关,尽可能识别那些别有用心的注册。对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还要采取法律制裁措施。相关部门应从知名企业“山寨”自己的无奈中,读出其对恶意抢注行为及商标侵权行为开展有力打击的期待,努力弥补商标注册与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