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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各抒己见:多关注通用法则

刘志强
2017年06月05日04:4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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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跨国公司,注重差异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遵循那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的、底线性的规则。要以人为本、尊重民众;要以商为要、尊重市场;要以和为贵、尊重现实

  

  采写“中国也有了跨国公司”这组报道,向受访者请教最多的就是“不同”:跟国内比,海外的经营规则、制度体系、人文环境有哪些不同。对于“不同”,各位中资跨国企业的老总了如指掌,讲起来也是滔滔不绝。

  做完报道,让我思考更多的不是“不同”,反倒是“同”。如今,世界各国同处地球村,全球化进程也在日趋加快。治理跨国巨无霸,注重差异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恐怕是遵循那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的、底线性的规则。初步梳理下来,大致有这么几条——

  首先,要以人为本、尊重民众。

  各国允许外资进入的初衷都是发展经济、提升本国民众的生活水平。“客场作战”的跨国企业也必须做到:一、不能有损当地民众利益;二、要有利于当地发展。早些时候,一些中国企业好不容易走出去,却只看重经济效益、忽视了民众权益,只顾带着中国劳工赶工期、忽视了吸纳当地民众就业,难免不被待见。

  人情冷暖,细水长流。这些年来,中资跨国公司愈发重视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有了不少好转。中国电建海投某项目部曾在老挝南欧江畔看中了一块很理想的水电站营地,但因这百亩稻田牵扯到五户村民的生计而主动放弃,另选了一处荒地。不但如此,他们还为当地高标准修建移民新村,配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想想看,只要企业充分尊重人,把事做到东道国民众的心坎里,谁还会再下“逐客令”呢?

  再者,要以商为要、尊重市场。

  对企业来说,摆在第一位的责任就是创造价值。跨国经营的本义是要为投资者负责、有效地创造利润。就拿资源类跨国企业来说,如果一直到处“买买买”,就算不划算也买,老外当然觉得你是在“攫取资源”。反之,该买时买、该卖时卖,才是正常市场行为。真这么做了,才会改变外界对中国企业“只买不卖、买遍全球”的刻板印象与心理戒备。

  以商为要,还得承认市场风险的存在,尤其是央企、国企,不能苛求跨国企业经营者“绝对完美”。中国企业走向海外的时间终归太短,欠缺些经验也实属正常。有些决策失误,属于主观疏忽、“傻大胆”地投,结果收益不佳,该问责的应当问责;但也有些决策失误,属于“该交的学费”,就得客观分析、审慎对待。不然,谁都不敢冒风险、迎挑战,机遇就永远不会来到你身边。

  还有一条,要以和为贵、尊重现实。

  随着中国经济日益强大,一些国家对中国企业也产生了疑虑与担心,开始频繁采取限制措施,其理由包括资源掠夺、不公平竞争、安全威胁等等。随便哪顶“帽子”扣下来,项目就会受到影响乃至夭折。对此,很多企业从感情上很难接受,但这就是客观现实——有种观点认为,贸易保护主义在各国都存在,只不过程度不同,所有国家都有权禁止跨国公司进入自己的地盘。

  和气生财。要看到,国外政府做很多审查、设立“路障”,也有着自身考虑,不少也是正当合理的。企业若觉得有些限制确不合理,可以寻求外交、商务部门帮助,以加强磋商、减少摩擦;而对其他限制,企业最好还是巧妙智慧地“绕道而行”。比如,在并购时,不一定非得追求绝对控股;在整合研发力量时,不要急于把外方团队已有成果“吃到”国内;在东道国活动时,要淡化国别色彩、强调社会价值;宣传投资动机时,也要坚持“在商言商”、少讲些“战略价值”。

  以人为本、以商为要、以和为贵……这大概就是跨国企业生存的通用法则。知易行难,真要在世界各地都“走得通、走得好”,还得靠中资跨国公司的一线操盘手们去实践探索。一起加油吧!


  《 人民日报 》( 2017年06月05日 19 版)

(责编:冯粒、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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