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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治”的魅力

2017年05月21日05:0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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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吸引了世界各国的目光,许多人想了解中国的发展模式为什么具有旺盛生命力,“中国之治”魅力何在。本期观察版推出一组文章,从不同角度展示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和经验。

——编  者  

坚持和扩大中国的治理优势(人民观察)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在致力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体制机制,中国的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如今,为了有效解决国家治理面临的问题、应对国家发展过程中的挑战,我们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我们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演化的结果。一方面,我们要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另一方面,又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而持久,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国家是治理过程中的关键力量

国家治理概念的提出是对国家自主性和国家能力的确认,强调国家在稳定公共秩序、调和各方利益、实现公共利益、提供公共产品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综观世界各国的治理实践,在现有各种治理格局中,国家都是治理过程中的关键力量,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实现治理成功的重要保障。

现代化是国家发展的特定阶段,现代化国家治理与传统国家治理相对应,与现代国家相匹配。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过程不同于西方国家。中国理应立足于自己的国情和现代化演进逻辑来理解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学理上,可以从以下一些维度来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含义。

公共利益实现程度高。在社会发展中私人利益、群体利益和公共利益出现矛盾时,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就需要整合利益、控制冲突、维护秩序,这就赋予国家以公共利益维护者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国家应具有满足公共利益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包括提供保证国民安全的公共秩序、保障社会权利的公共服务和规制违法行为的政府监管,这些职能配置体现了现代国家治理的意义。

基础制度完备有效。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治理水平的标志,基础制度的建设和运行能力是保证国家进行有效公共治理的关键。基础制度是国家履行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责的一系列规则,体现为国家与治理多元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力关系、职能配置、运行程序和行为方式等安排,显示出国家治理形式的性质,诸如集权还是分权、开放还是封闭、规范还是随意等。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治理制度具备一些基本特征,比如法治、参与、公开、效益等。

多元合作参与治理。从现代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看,国家在公共治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同时,国家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和动员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具有外部介入和强制干预等特征,对一些多元、复杂经济社会关系的调整存在局限性。因此,国家在治理过程中应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简政放权和资源分享,建立多元治理结构,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合作治理平台。

  通过改革创新完善治理结构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上需要下更大气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通过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国家自身、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权力结构和关系。中国始终注意并将继续解决好两个重要问题。

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为了形成高效的国家治理,公共权力会得到增强和扩张,这是国家对市场和社会施行监管的客观需要。但是,公共权力的扩张又对权力的制约提出了要求。如果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内部问责制度,权力就有可能滥用,产生腐败现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对权力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以规则、规矩、法律来制约公共权力的行使,进一步提高政府对权力运行的自我规范能力。

打造合作治理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在国家、市场、社会之间形成共治、合作关系。而共治、合作达成的前提是逐步从传统的行政一元化管理方式转变到开放、共享、平等的治理模式。现代政府的构建需要一个过程,应通过顶层设计,促进政府职能设置的调整和整合,逐步将各级政府的职责、权力法定化和规范化;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促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流程再造,提高其为企业和公民服务的能力。

  在认清优势的基础上提升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制定职责和权力清单,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规范公共权力运作。在法治领域,确立实现公共利益的制度基础;在社会领域,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发展社会服务的多元供给与合作模式。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我们一方面要认清和坚持自己的独特优势,另一方面要积极改进治理体系中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部分,不断提升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

坚持走中国自己的现代化道路。中国走的是一条独具特色的现代化之路,这些特色成为中国推进现代化进程的独特优势,包括强有力的政党、高效民主的制度、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等。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应充分发挥好这些优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党的领导,保持党的先进性,确保国家治理的连续性和科学性;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中国特色的治理观、发展观。

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和提高执行能力。建立系统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的协调、规范作用,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建立规范公平的制度,使整个国家在合理的框架内稳定、有序运转。同时,针对我国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多样性、复杂性、流动性增强和利益分化等特点,在制度规则层面予以回应。让公权力的运行受到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建立行政程序规范以及监督制度、问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充分发挥制度激励和约束作用,提高执行效率。

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需要市场、社会等积极参与和协作。一方面,转变政府职能,在法律框架内拓展市场、社会参与的渠道,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合作的机制与平台。另一方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通过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和组织能力,组织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编:王政淇、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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