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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权威、公开透明为导向

人民日报新知新觉:改革完善学术成果评价机制

叶继元
2017年05月17日04:59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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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其中,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是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仍有一些学术成果评价存在形式化、数量化、行政化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就会制约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发展。

  学术成果评价是评价主体按照一定标准对学术成果所作出的学术价值评判。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术成果评价是学术研究的指挥棒,有什么样的学术成果评价导向就会有什么样的学术研究倾向。如何使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地服务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科学权威、公开透明,这是学术成果评价体系建设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追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主要由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要素构成。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应在这些要素上下功夫。

  坚持科学权威,就要根据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整体状况,遵循学术发展规律,紧密依靠业内专家制定评价标准,将学术成果的价值和水平客观地体现出来。确保学术成果评价科学权威,要求评价主体对学术成果进行客观评价,尽量避免将个人情感、领导意图、舆论压力等主观因素带入学术评价。学术评价的组织方应建立动态评审专家库,随机选择评审专家进行评议,尽量减少评价方与被评价方私自接触的机会。学术成果评审应选择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人品学风倶佳的专家,不能用外行评审内行。同时,要制定能得到哲学社会科学界公认、以内容质量和学术价值为重点的评价标准。这样的评价标准能让被评价者心服口服,从而更好引导学术研究。

  坚持公开透明,要求评价方在恰当的时间、遵循一定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术成果评价的程序、方法、标准以及其他关键信息,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反馈、申诉制度,包括评审专家再监督、评价意见再审核等机制,保证评价结果可查询、可检验。当前,新媒体平台的迅速发展为学术成果评价信息公开创造了有利条件。应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广、传播快的特点,将学术评价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评价结果的意见,让暗箱操作、“托关系”“打招呼”等扰乱学术成果评价秩序的行为无所遁形。

  当然,哲学社会科学有别于自然科学,其学术成果评价往往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评价者难免受到社会发展水平、固有价值观等因素影响,要做到绝对客观有较大难度。这就决定了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不断修正和完善,尽最大努力保证客观公正。

  (作者为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特聘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7年05月17日 07 版)

(责编:王政淇、黄策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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