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追责”,为“绿色”发展护航

韩煦

2017年05月03日15:1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征求意见稿》提出,2019年底前各市编制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总结部分县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经验,率先在珠三角地区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依法终身追责。(5月3日 《南方日报》)

“我们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总书记提出的这个观点深刻的阐述了环境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诚然,发展是每一个国家必须推进的工作,而发展带来的遗留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伴随产生,但是我们不能说要发展就不要环境,因为毕竟金钱难以“支付”生命的健康和人类的未来。

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又相互作为支撑而存在。一方面,发展是为了提升国家的整体经济水平,是为了改善国民的物质生活,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生存,那么就在当下出现了为了发展而“不择手段”的人和事,让“金钱”至上的思想深埋人们心中。但是,一旦为了发展使环境遭到破坏,会严重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如此看来,有再多的物质也无“命”可享;另一方面,发展又需要靠资源来维系,没有了资源就没有了发展的“助燃剂”,动力不足必然不能前进。

为“发展”护航,需牵住主体“鼻子”。落实主体责任,说白了就是在发展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领导干部做出的每一次重要决策所产生的效果。首先,作为发展的指路人,领导干部决定着路子的方向,如果眼光长远,决策科学,那么肯定有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其次,只有明确主体责任,才能让干部心中绷好一根弦,防止乱作为导致的环境破坏。所以,《征求意见稿》等政策的提出,为党政干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让他们的目标更明确,让他们的思想更先进,保障了“绿色”国家的崛起。

让“绿色”为发展添彩,是党和国家乃的最终期望;让“绿色”为发展助燃,是推动科学、可持续的重要保障。只有明确主体责任,用强制力为“绿色”崛起筑好堡垒,才能真正的迸发出国家生命最绚丽的光。

(责编:董晓伟、黄策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