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官员题字价值几何

许昔龙

2017年04月14日10:00  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官员题字价值几何

  据媒体报道,武汉女子陈艳在两年前因与丈夫傅某闹家庭矛盾,一气之下将挂在傅某办公室的“湖北省户外广告商会”这幅字从中间撕断,题字者是原湖北省副省长韩某,曾任该商会会长的傅某以陈艳涉嫌故意毁坏公共财产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被撕毁的字画经当地物价部门鉴定价值5.0879万元,陈艳因此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我国司法机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即可立案追诉,关系到本案,关键在于韩某的这幅题字价格鉴定能否被采信。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书法作品才有价格,那么“湖北省户外广告商会”这几个字对商会来说,起到便于识别的、类似牌匾的作用,由于专门为特定的商会所题,注定了流通性受限,试想,如果将这个题字放到市场上,谁愿意花5万多元去购买呢?笔者注意到当地物价部门用市场法对涉案的题字进行价格鉴定,但市场法要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交易的类似资产的异同,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那韩某的书法作品在同期的市场上是否有过交易?成交价又是多少?

  好多人求官员题字实际上是对权力的膜拜,通过官员题字,如同自己脸上贴金,给人有种跟这个官员关系较近的暗示,但一旦官员出事,其题字也会立即“下架”,可见,当权力不在时,题字分文不值,所谓的艺术价值完全依附于权力。当然,官员中也不泛有书法造诣较深者,但对作为特殊涉案财物的书法作品进行价格鉴证,不是物价部门就能直接下结论的,而应当先送有关专业部门作出技术、质量鉴定后,根据其提供的有关依据,再作出估价结论,而在本案中,没有看到这样的前置程序。

  本案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司法机关也曾认为本案未达到起诉要求,在此情况下,还是撤案为好。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