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交通执法要新更要勤

毛建国

2017年04月13日09:20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交通执法要新更要勤

  交通技术的发展不能代替交警上路执勤,技术进步减轻了执法压力,腾出来的交警力量更应该用在刀刃上

  在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上,郑州交警一大队创新了新的处罚形式,违章人在其大队微信公众号上答题,答对五道题后自己拍照上传朋友圈。当地交警表示,“对交通违法者来说,这种处罚形式更容易令其印象深刻,而对于交警队来说,这样不仅能对个人违法信息实现录入存档的目的,还能起到宣传警示的作用。”(4月12日新华网)

  虽然在朋友圈上发出的只是“我是某某某,我倡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代言人”的倡议,但笔者看到这种做法,还是想到“游街示众”一词。两者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现实示众,一个是网上示众。诚然,“示众”也有很多好处。比如新闻中郑州交警总结的“微信交作业”的好处,就可以原封不动搬过来。

  但或许有人会问,既然“示众”有好处,为什么现在“游街示众”会被弃用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其违背了基本人权,涉嫌侮辱性执法。同样的问题来了,“微信交作业”虽是网上示众,也涉嫌侮辱性执法,其有存在的理由吗?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做法是以创新的名义出现的。

  不难发现,一段时间以来,交警部门推出了很多创新手段。初衷是良好的,但是一些做法也出现了事与愿违的结果,不仅没有受到舆论欢迎,反而遭致批评和反对。比如说常见的“戴小红帽被罚执勤”,其实也有着侮辱性执法的嫌疑。以致有些交警吐槽,“执法中千方百计搞创新、出点子,其实从根本上都是为了老百姓,然而总有各种声音出现,到底干不干,有时让我们很为难。”在一个强调创新的时代,出现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是值得思考的。

  “日新之谓盛德。”现行交通管理,存在创新必要,应该肯定创新精神。但是,推出任何一项创新举措,尤其是严肃的执法行为,不能忘记出发点,必须秉持审慎的态度,要经得起法律和制度的审视,要经得起道德和人心的检验。真正的创新,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不在于花样翻新,不在于标新立异,不在于哗众取宠,而在于实事求是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旦初衷出现问题,方向出现偏差,自然经不起拷问。

  对于现在的交警部门来说,相对于新,更重要的还是勤。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中,深入剖析了国民性问题,并且认为国人向来存在侥幸心理,一向缺乏他律。在交通管理上,这几年最了不起的,其实是通过摄像头的普及从而实现了有效的他律。如果没有摄像头的随时监督,很难指望司机自动遵守交通规则。再拿整治酒驾来说,如果没有及时有力的监督,推出再多的创新手段,整治酒驾也只是一句空话。

  “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之所以严重,关键就在他律的不足。交通摄像头看起来厉害,但记录的只是车的身份,而不是人。如果现行的交通监控具备人脸识别功能,能够自动辨识身份,确保交通违章者一个不漏,那么以此来杜绝“中国式过马路”或将立竿见影。回到现实,技术不够人来凑,这其实对交管部门的“勤”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几年交警部门连年招人,如果根据大数据分析让警力下沉路面,在每个重要路口配备人员,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那么“中国式过马路”会少很多。

  有人感慨,现在交通投入越来越大,智能设备越来越多,但马路上的交警似乎变少了。笔者认为,交通技术的发展不能代替交警上路执勤,技术进步减轻了执法压力,腾出来的交警力量更应该用在刀刃上。从这一意义上讲,交通管理执法要新更要勤。交通执法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把更多警力放到路面上有时比创新还重要。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