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临汾交警的“特殊处罚”一棒子打死

禄永峰

2017年02月23日14:2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近日,山西临汾交警“罚抄写”执法方式引发舆论关注。为整治非机动车辆闯红灯行为,临汾交警使出奇招: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闯红灯者,每人罚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2月23日《山西晚报》)

长期以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较为普遍,事故发生率高,但民警在执法中常常又苦于“法不责众”,如何纠正和处罚向来是一大难题。临汾交警对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闯红灯者,每人罚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的做法,是一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式,虽然该做法现已被叫停,但惩罚的初衷却不可置疑。

“红灯停、绿灯行”是交通安全提示的文明规范,只有非机动车、机动车骑驾者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才能万无一失。否则,只一味对“没有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处罚,而对行人、非机动车人员乱闯红灯的违规行为听之任之,“中国式闯红灯”的惯性思维就会使社会规则仍然失范,对于从根本上规范文明通行仍然治标不治本。

面对非机动车骑驾者的违规行为,考虑到其极易受到机动车的侵害,长期以来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执法重点,这导致了行人和非机动车骑驾者的交通违法被忽视淡化。但毋容置疑的一个问题是: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的潜在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由于行人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数千起。因此,不论从情理角度考虑还是从法理角度出发,我们应该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员红灯前没有礼让行人也好,还是行人和非机动车人员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也罢,都应该受到相应的约束乃至处罚。

一项社会调查显示:有73.25%的人认为行人闯红灯与机动车闯红灯根本性质是一样的,因此有高达79.2%的人认为在对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处罚的同时,有必要对行人闯红灯也进行处罚。关键是,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骑驾者闯红灯也进行处罚,既能极大地可以削弱机动车驾驶人员的不平衡心理,又能促进二者的文明素质同步得到提升。

因此,对非机动车骑驾者闯红灯者进行惩罚,显然不乏积极的警示意义,可以警示人们不要“随便违规违章”,让非机动车骑驾者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因非机动车闯红灯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数量。至于哪一种执法方法才能更加人性化,都应该值得鼓励和尝试。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