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规矩面前不允许“隐形人”存在

林伟

2017年02月13日14:2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日前,广西北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张我伟因违反组织纪律被立案审查。经查,张我伟不履行请示请假报告制度,多次因私离开工作地,不报告个人去向,仅2016年就多达24次(累计78天),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隐形人”。同时,张我伟还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2017年2月10日广西纪检监察网)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重要规矩与纪律。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入党之时都宣誓过要对党忠诚老实,这既是立身之本,更是《党章》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纪律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之笼越织越密,监督之网日益完善,推行请示报告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入了党的门,就是党的人,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如果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言行一致”就会无从谈起,对党忠诚就会成为天方夜谭。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究其原因,不是不懂规矩,是没把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当回事。而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藏着掖着,“搞小动作”,既不交心,也不交底,则是因为心里有鬼,怕如实报告后暴露问题,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其中不少人都是从隐瞒个人事项这类违规违纪行为开始,在温水中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教训惨痛,警示深刻。

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是“紧箍咒”,是“护身符”,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路上的“安全带”。正如通报中所说的,张我伟身为共产党员,本应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但其漠视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和有关事项,独来独往,天马行空,欲做“隐形人”,在本质上就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最终却逃不过组织的“火眼金睛”。故此,张我伟被立案审查再次告诫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底线,是红线,是不可跨越的“高压线”。 张我伟不履行请示请假报告制度,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并非是个人小节问题,而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表现。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面前不允许“隐形人”存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已经成为常态。

事实表明,实行多年的请示报告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越发严格,已经成为正风肃纪的“利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是严肃的政治本分,如实申报个人事项,是起码的政治规矩。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重要内容,不弄虚作假、不隐瞒不报,坚决维护请求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制度保护。否则,隐瞒个人事项、故意欺骗组织,就会像张我伟这样,“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取其辱,自取其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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