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以公正司法保障大国崛起

支振锋

2017年01月20日08:57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以公正司法保障大国崛起

  让法庭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的‘殿堂’”“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对政法队伍在监督上必须有更严的要求”,在1月1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政法工作新成效得到总结,一系列政法工作新理念得到彰显。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司法正披荆斩棘。

  司法从来不是孤立的,它是时代的产物,并受时代的影响。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际格局丕变,国际国内社会都发生深刻变革。在全球经济困顿,颜色革命肆虐,恐怖主义猖獗,全球充满动荡与混乱中,中国风景这边独好。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布局蓝图形成,特别是随着反腐败建设以前所未有的高压态势坚决挺进,党风政风都随之一振。虽然我们不能否认自己存在的种种弊端,但我们必须承认,问题和希望都是真实的,这是一个虽然充满困难,但依然充满朝气的国家。

  然而,历史给了我们宝贵的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经济增长放缓、社会急剧转型、各种矛盾高发,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而任何一个国家的崛起与复兴都不容易。据统计,二战后至今,从1950年到2008年,全世界只有韩国、我国台湾等两个经济体实现了从低收入向高收入的转变,只有13个经济体实现了从中等收入到高收入的转变,在全世界两百多个经济体中比例极低。

  法治转型也同样面临很多问题。以世界银行的所谓215个经济体为基础,大约有二十个传统西方国家法治表现最好,约占全球9.3%;东亚、中东欧和非洲有15个左右国家和地区法治转型情况不错,约占全球的6.9%,如果计算转型成功率的话,大约为7.7%。

  在国家竞争的马拉松上,为什么有的国家成功了,有的国家失败了?成败得失的规律是什么?认真审视可以发现,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法治成功,通观全球,只有那些具备经济发达、政治稳定、社会有序、政府有力等各项条件的国家,才有不错的法治,或者说能够法治转型成功。一个国家的成功,必定是各方面、各行业、各系统的全面成功。其中尤其重要的是两方面:一方面是需要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在国家发展转型中,没有坚强领导核心的国家,很难成为一个成功的国家;另一方面,必须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尊重司法,支持司法,建设高效、廉洁和公正的司法。

  国家发展转型成败的规律,与我国四个全面部署不谋而合,全面建设小康是重要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重要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重要前提。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共同保证执政党与国家的高效、廉洁和有力。而司法正是作为重要保障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在宪法之下,公正的司法是现代法治最典型的特征,也是制约权力、钳制贪腐、彰显正义、保障权利的最主要方式。如果说现代国家的政党、政府都是庞然大物的话,那么司法就是对其形成制约、保障其依宪依法履职的关键机制。只有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形成政府权威,使得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和支持政府。没有公正的司法,社会就可能会成为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政府就可能会成为不受制约的巨型怪兽,个人权利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人民群众也不可能产生对政府的信任。最终政府权威丧尽,整个国家甚至社会共同体都面临崩溃。

  这正是历史上许多国家强盛一时但最终土崩瓦解的重要因素,也是许多第三世界国家深陷中等收入陷阱无法实现成功一跃,而最终沦为失败国家的重要原因。司法不仅是社会正义的重要防线,而且是制约公权的刹车器,保障民权的减压阀,国家发展巨轮的压舱石。当前我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点上,公正司法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而且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也是党和政府团结人民、实现全国凝神聚气的关键因素。“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孜孜以求,坚持不懈,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公正司法,我们的人民才有奔头,国家才有希望,民族才能复兴。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