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彩礼指导标准”宜交村民制定

木须虫

2017年01月05日09:37  来源:燕赵晚报
 
原标题:“彩礼指导标准”宜交村民制定

  结婚是人生大事,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也是最花钱的事,2016年12月27日,河南濮阳台前县下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文件出台后,引发了网友热烈讨论。婚事简办,离我们还有多远?(1月4日《河南商报》)

  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确是一种陋习,造成不必要的奢侈浪费,加剧了群众负担,给盲目攀比之风推波助澜,导致不良风气恶性循环。向这种不良风气开刀,树立正确的社会导向,既是社会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也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愿望。

  不过,普通群众操办红白喜事,是公民权利的范畴,严格说来是公共权力干预的禁区。比如婚礼彩礼、桌数、用车数量等等适用什么标准,可以倡导,却不能强制,即使群众超越了这个标准,也不能实施处罚,因为于法无据,权力必须恪守法治的边界。

  农村大操大办根子还是互相攀比的面子观念,如何扭转这种观念,恐怕还在于如何加强引导,形成一种移风易俗的自觉。所以,更优的选择是让他们积极参与到崇简去奢的讨论、标准制定、规则执行与监督中来。例如,既然大家都对天价彩礼、大办宴席不堪重负,那么怎么做才合适,由他们讨论求得最大公约数,由此制定的标准才是最合理,也是最容易执行的。

  治理农村红白事大操大办,属于群众自我治理的范畴。正确的做法是,村民自己制定标准来自我约束,而不是政府或者村组制定规定由村民执行。

  村民的民主自治能力一直是农村社会治理的短板。补上这个短板不可能立竿见影,治本之策还是要培育村民参与自我治理的意识与能力。诸如“彩礼标准”,不妨交给村民去定,如果自上而下且操之过急,一定难以执行,成为纸上标准。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