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契约精神必须维护

殷元红

2016年12月29日09:48  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契约精神必须维护

  由于房价居高不下,且政策频出,因此,导致涉及房产的官司与日俱增,而其中,对契约精神的漠视值得关注。

  有这样一个发生在北京的案例:当事人2015年1月与乙方在房屋中介机构的介绍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当事人名下地处海淀区的一套房产卖给乙方,在三日内支付定金20万元,后来乙方仅支付定金10万元。

  另外,在签合同时,乙方自称其在丰台区、朝阳区还另有住房2套,故双方在合同中又明确约定,乙方名下的2套住房应积极配合售出,如遇国家在本合同签署期间新出房产限购政策,导致乙方不能继续购买此房,三房免责,互不追究责任,并且在合同最后附有《购房承诺书》。

  乙方完全知晓国家限购政策,可是,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乙方却突然反悔,以合同违反限购政策、合同无效、三方应免责为由,表示不再购房并要求退还定金。

  在笔者看来,合同如合法有效,契约精神则必须维护。首先,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应合法有效。乙方以违反限购政策为由认为合同无效,缺乏法律依据。

  其次,合同成立后,定金条款也同样受法律保护,10万元不能退回。尚差定金10万元,由于当事人在接受定金时,对所差余额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其默认变更了定金条款,故不能再要回。

  最后,免责条款的成立是附生效条件的,即房产限购上出现新政策导致此房不能购买。但自合同签订至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期间,房地产限购方面并未出台新政策,故免责条款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

  法律非同儿戏,如果漠视契约精神,必然付出代价。

  殷元红(著名律师)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