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塌陷19次,谁该脸红?

李志朋

2016年12月14日14:3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12月13日晚6点左右,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柳家营十字一处马路发生塌陷,塌陷大坑直径约3米,导致一辆路过的轿车被陷,车内驾驶员未受伤。(12月14日未来网)

安全事故时常出现,马路塌陷也并不陌生,还好只是轿车被陷,万幸的是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路面塌陷已经是今年兰州市发生的第19起马路塌陷,而这次塌陷的路段在今年9月就已经出现过一次塌陷,这着实令人感到惊愕和难以理解。路是人走出,终归路人走,然而我们并不确定“脚底下”究竟是实是虚、是安是危,这是多么的讽刺。马路塌陷19次,到底谁该脸红?地陷一再发生,为何没有人承担责任?为何没见举一反三,对同类情况进行排查?

出了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总出问题。“兰州张掖路步行街路面突塌陷,半月前就发现地基下沉”、“兰州市酒泉路北段省政府门口马路塌陷”、“兰州东岗东路华邦饰品广场门口由东向西方向,一辆4路公交车行驶过程中路面发生塌陷”、“兰州市七里河区柳家营十字一处马路发生塌陷”……一年发生马路塌陷19次,给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给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带来了巨大干扰。

那么,马路塌陷为何频频上演?笔者不是建筑师,也不是工程师,只好查阅相关资料进行了解。一方面,当初道路工程建设时,没有充分考虑地下排污渠等各项特殊条件,地下管线破损渗漏,掏空了路基,是大多数路面塌陷最根本的原因;另一方面,暴露出了有关部门在防灾方面做的不尽完善,不清楚辖区内具体道路的地质情况,没有承担相应的后期维护监控工作,不掌握辖区内排水箱涵安全隐患点整体情况等等。简言之,一个是前期考察和工程质量不过关,一个是后期维护和监管检查不全面,也就是说,是“人祸”造成的塌陷。

马路塌陷很可怕,会让人十分不安,会让老百姓质疑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红脸出汗是应该的,及时补救是必须的,莫再重演是长远的。笔者认为,要提高地质勘探成本,大面积选点,避免遗漏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因素,从而科学地制定规划和施工方案,并加强对施工环节的把控检查,避免工艺欠缺,留下安全隐患;要建立起更为清晰的管理问责机制,相关道路、管线的产权单位应对地面及地下附属物经常性检查检测,形成制度,责任到人,防止出现问题时责任不清,互相推诿;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应当全面了解辖区内地质和地下设施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积极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点,不做“懒政者”。

总之,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地下建设“里子”做好了,城市才真正有“面子”。马路塌陷19次,不是笑谈,而是一个很好的警示,希望如此“路脆脆”戏码不要再上演。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