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收“黑钱”无异于“监守自盗”

赵霞 

2016年11月29日13:5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针对“河北广宗县交警夜查货车收黑钱成风”一事,河北省广宗县纪律示,此事引起县纪委高度重视,已成立独立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会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公布。(11月28日,中国新闻网)

近些年,为了加强公安交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警察执法不严、违法违纪等行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公安部门都出台了相关的“禁令”。然而,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在一些地方的交警中还存在“逢车必罚”、“收黑钱”、“放黑车”等执法不规范、乱收费、态度差等问题。近日,又有媒体曝出河北广宗县交警“收黑钱成风”事件,再次把交警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交警,是警察的一个警种,其主要职责是在道路上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等。可以说,交警是道路安全的“守护者”,在公众心中有着天然的威严,是执法者的代表,是正义力量的化身。但是,有些交警却公然利用职务便利“收黑钱”,这种行为是知法犯法,无异于“监守自盗”,不仅给道路安全埋下了隐患,也严重的损害了交警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给交警队伍“抹了黑”。

交警“收黑钱”现象屡禁不止,甚至部分交警对“禁令”有恃无恐,究其根源在于特权思想在作怪。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收黑钱”、“放黑车”、“盗用驾照消分”等行为,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公权私用”。这一方面反映出了当前部分交警理想信念不坚定、服务意识淡薄、利己主义思想严重、自身定位偏差等,难以做到恪尽职守、尽职屡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目前对基层交警监管不力,变相地助长了交警“公权私用”的行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长期以来,对交通警察的监管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对部分交警中出现的问题,单位领导或者监管部门,不及时调查纠正,甚至有的隐瞒不报,直接致使个别交警特权思想严重、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尽管目前针对此事件,广宗县纪委已经成立独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承诺会及时将调查结果向媒体和社会公布。但是“宁过三江口,不在广宗走”圈内流行语的“讽刺”,深深地给广宗县和其他存在类似问题的地方提了醒:不仅不能“一查了事”,更要把加强交警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各级各地方交警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深刻的领会到,交警形象损害的危害“猛于虎”。

因此,今后要加强对交警的廉政教育,积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价值观,筑牢规范执法、廉洁从警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强化对交警的监管,建立全方位、全时段、无死角的监督体系,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无缝对接”,倒逼交警不敢执法不规范、不能执法不规范。同时,还要及时弥补“漏洞”,各单位要积极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交警管理制度,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铲除“公权私用”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