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之死暴露出企业“承包制”的伤

磊磊

2016年11月23日14:1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20日下午5时40分许,湖南一名快递员工尹某猝死在株洲合泰大街上,临死前,他坐在地上,告诉路人,“他好累。”(11月23日《华商报》)

诚然,快递行业是促成网购交易的关键一环,其主要特点就在于“快”。有些快递员为抢时效,身体处于超负荷运转的状态,甚至连每日三餐都随便凑合。一边是亿万网民的疯狂购物,另一边是快递公司要求的按时送达,也难怪有人称,快递员从事的是高风险、高强度、高负荷的“三高”行业。快递员尹某的突然离去,或许暂时无法确定真实死因,我们虽不可妄言他是企业“承包制”的牺牲品,但这条鲜活生命的阖然长逝,足以引起我们对深层次死因的剖析。

临走前,尹某的一句“他好累”,让众人为之动容,这也唤起我们对快递行业的重新审视。据快递网点的工作人员陈述,尹某从事快递行业仅半个多月,还处于试用期。“工作努力,早出晚归”,是尹某在其同事眼中的工作状态。他的离世,对于一个有着一双年幼的儿子和两位患病的父母的家庭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而雪上加霜的是,因还在试用期,网点承包商没有为其购买相关保险。扼腕叹息之余,我们不禁要问,还有多少“承包制”快递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

从市场大环境上看,快递行业竞争相当激烈,国内快递企业多争夺于底端市场,这就可能导致不讲原则的恶性竞争。由于行业现状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很多地方陆续出现“承包制”快递企业,发包方基于发展需要往往会予以支持。然而,一个严峻的问题随之而来。揆诸媒体报道,10家快递公司中仅有2家分部表示,试用期满后会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和签订合同。虽然不能以此推论“承包制”快递企业有八成没有为员工提供相应的权益保障,但这一片区承包模式中暴露出的弊病可见一斑。

既然发包方对员工保险和合同签订没做硬性规定,承包商又属于自负盈亏,绝大部分承包商自然就会为了省钱和规避风险,不愿为快递员购买保险和签订合同。在这种行业“潜规则”的影响下,尹某的合法权益也就被悄然剥夺。从这起案例中,承包商只愿意“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责任”,发包方却还迟迟没有出声。快递行业中的这一诡谲生态,也由此公之于众。

回归到快递员的本职工作上来,他们的薪资提成部分主要是来自于揽件。收件的数量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加上承包企业自负盈亏的缘故,一面是来源于生活压力所迫,另一面是来源于企业对效率的追求,其工作压力难免会很大。援引媒体采访时快递员的亲身经历,11月的工作量是平时的3倍,每天工作达到16小时。这一连串的辛酸数字,无疑是对他们健康构成威胁的重要因素。尹某的离开也许是“他太累”,但承包企业不能连同“尹某们”最基本的合法权益也一并剥夺。

或许亦如承包商所言,由于快递员流动性太大,他只会给员工买意外伤害险,不会考虑签合同,也不会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但这绝不是剥夺快递员权利的正当理由,这种行为是对法律的无视,是对风险的有意规避。快递员的猝死,不应只是查明他的死因,更应该看到悲剧背后隐藏的现实问题。快递“承包商”有其存在的市场空间,但不能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将员工的应有权益剥夺。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