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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造假只是环保官员之责吗?

蒋萌

2016年10月26日16:0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环境监测造假只是环保官员之责吗?

背景: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主要官员出于自身政绩考量,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用棉纱堵塞采样器,过滤污染空气,影响监测结果,由于数据异常,引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注意。警方立案调查后,目前涉案人员已羁押在看守所。

新京报发表观点:在去年4月“全国环境监测现场工作会”上,时任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在一些地方,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对监测系统也造成非常大的伤害。吴晓青说的“一些地方”,具体是哪些地方,又有哪些官员参与造假,公众不得而知。对这类造假,内部处理、只见批评不见点名,似乎是之前的惯例。西安的监测造假事件打破了此惯例,这无疑是个积极信号。去年1月1日新《环保法》规定,监测机构应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予以惩处,追究法律责任。此后,环保部还专门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具体到西安的造假事件,尽管多名官员被警方带走调查,但这些官员均属于环保部门。整起造假事件是否只是环保部门官员自导自演,有无更高级别官员涉案?值得深究。

小蒋随想:这是典型的“掩耳盗铃”。某些造假官员觉得只要数据“好看”,就算“政绩卓著”,不管百姓面对官方失真数据与实际“十面霾伏”时有多受伤。某些干部因为数据造假保住了乌纱帽,却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治霾不力加上造假欺诈,对这种干部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对于西安这起监测数据造假,有关方面在惩处上动真格的,体现了法律的刚性,为公众出了一口闷气,给其他怀有造假念头者敲响警钟。考虑到治污治霾的艰巨性,这注定是一场持久战,是一场需要各方面努力与配合的攻坚战。环保数据造假,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治霾工作的压力传导出现异化,一些管理者完不成治霾任务、剑走偏锋。这究竟是因为治霾指标“定高”了,还是由于减排控污“心太软”?一些地方的环保官员曾表示,环保要看主政领导的眼色,各地配合治污常沦为相互扯皮,环保远未获得一票否决权。有鉴于此,环保数据造假,只是某些环保官员的责任吗?

检察院人员被举报“房百套”必须查

背景:有网帖举报,江西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科副科长”徐林保及其家人名下房产多达380多套。媒体记者调查核实后发现,其中至少83套属实。另有自称徐林保外甥的陈先生表示,举报不完全属实,徐家100多套房子是有的,但都是之前贷款炒房买的,购房资金来源为徐林保当年经商与其妻多年经商所得。而高新区检察院的最新回应是,徐林保的职务不是副科长,只是普通工勤人员。

京华时报发表铁永功观点:一个司法机关的公职人员,名下有至少上百套房产,超出了很多人的认知范围。人们很自然会追问:这些房产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合法财产?此次徐林保被举报的主要问题,是以“检察长”的名义,向多人借款上亿元,转账到与他有关联的公司账户上。那么问题来了,其名下的这么多房产,是用自己的合法收入或者贷款买的,还是利用手中权力的影响力“借”来的?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范围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严的背景下,作为检察院公职人员,上级部门不应对徐林保的个人财产等重要事项一无所知。不知道挂在徐林保名下的这上百套房产,有没有引起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的注意?既然现在有对他指名道姓、有凭有据的举报,纪委和上级部门就应该对其进行调查,把上述疑问搞清楚,给公众一个说法,也给被举报人一个说明情况的机会,而不能只靠他本人或亲属自说自话,为自己辩护。

小蒋随想:法治时代,不能对一个人无端地进行有罪推定,也不能没有调查就宣布疑罪从无。从目前的情况看,身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徐林保确实有很多套房,而且这些房子远远不是其“职务收入”可以负担得起的。据说徐林保曾经下海,后来又回到体制内。这些房子或买房的钱,是其下海时挣来的,还是其回归体制后搞来的,再或是其凭借“政商通吃”弄来的,极有必要查清。诡辩是一种本能,有太多问题干部面对丑事败露,不是坦白交代,而是试图将黑金“漂白”——声称“乃配偶或家人经商所得”是惯用借口。空口无凭,无论是当事干部,还是纪检监察机关,都要靠证据说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处理。一些举报内容已被媒体证实,有关方面理当立即展开调查,揭开事实真相并公之于众。这种事不能悬而不决、不了了之。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