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拍卖“不保真”罚没酒涉嫌违法

朱昌俊

2016年10月21日09:00  来源:燕赵晚报
 
原标题:拍卖“不保真”罚没酒涉嫌违法

  十年茅台飞天典藏1.01元,“XO”1.01元,威士忌1.01元,剑南春也是1.01元……这是黄山市纪委对一批罚没酒中部分酒的网络竞拍起拍价格。除了这些1元起拍的“名酒”,还有一批起拍价为100元至900元不等的五粮液、茅台等酒。不过,拍卖方对这些1.01元起拍的罚没酒不做真伪保证。(10月20日澎湃新闻)

  公开拍卖处置罚没酒,本身并不存在问题。但低价拍卖未经鉴定的罚没酒,已涉嫌违法。一方面,酒作为特殊商品,在没有质量保证的情况下,是不能在市场流通的,包括公开拍卖;另一方面,这种不辨真伪的处置方式,也与处置罚没酒本身的严肃性格格不入。

  此前,温州市纪委也曾公开拍卖收缴物品,包括名酒、字画、首饰、滋补品等。拍卖人员表示物品价值都经过了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显然,温州方面的操作更符合相关规定。

  对罚没品不辨真伪就拍卖的做法,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违背相关规定是其一,更重要的是,参与拍卖的罚没酒属于国有资产,拍卖所得的收入将收归国库,那么将未经鉴定的酒低价拍卖,一则可能令真酒被贱卖,间接损害了国有资产,二则,也可能影响到对贪腐物品的实际估值,甚至对被罚没对象的处罚定性产生误导。可见,这种不分真假的拍卖行为,不仅是观感不好,其背后更关系到纪检部门的公信力。

  对罚没品的处置,也是反腐正义实现的一个重要环节。处置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人们对于反腐执纪的认同程度。让未经鉴定的罚没酒参与拍卖,难免给外界留下想象与质疑空间。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