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戴墨镜打伞采访 女记者犯了啥错误?

李军

2016年09月23日08:46  来源:扬子晚报
 
原标题:戴墨镜打伞采访 女记者犯了啥错误?

台风袭击厦门后,灾后重建工作紧张展开。不想,厦门电视台一女记者因戴墨镜打伞采访救灾志愿者成为“网红”,遭网络曝光后,厦门广电发布了通告,决定对该记者停职,并接受进一步处理。

按理说,不管是企事业单位的员工,还是党政机关的公务人员,一个人被停职,还要接受进一步的处理,那一定是工作失职或犯了很严重的错误。但是看到这位厦门女记者被停职的消息,让人却百思不解其意。

女记者到底犯了啥错误?其实很多人心里都明白,要说错误,那就是一种“不是错误的错误”。说是错误,无凭无据。女记者的装扮没有违反制度,更没有违反法律。而这种错误就是许多人“看着不舒服”,也就是俗称的“看不惯”。人家志愿者穿着马甲戴着手套在那劳动,你一个记者打扮得像个“千金小姐”,又是墨镜又是遮阳伞,像个什么样子?

我们常常说要依靠制度,尊重法律。而现在实际上落入了一种道德至上、“精神第一”的境地。不管是官员还是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也不管实际工作做得怎么样,但在面对公众时,一定要“装龙像龙”,“装虎像虎”。就像这位女记者,既然采访志愿者或体力劳动者,不管采访工作做得怎么样,一定要有一种“与人家打成一片”的作风,人家脏,你要比人家装扮得更脏,人家不怕晒,即使是年轻的女记者,也要敢直面毒辣的太阳。这就是一种精神,而这种精神有时候比实际工作更重要。

“形象工程”是我们国家和社会一直深恶痛绝而又坚决反对的,但实际上现在不仅许多地方和部门还在一直热衷,就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也都不可或缺。这位女记者这次的遭遇正是栽在了这个上面。如果换一种情景,假如女记者在采访时,同样穿着志愿者马甲,全身上下甚至比志愿者还脏,不管她干没有干事,也不管她采访任务完成的如何,人们都会对这位女记者刮目相看,说不定一张工作照还能成为“网红”。而这样的“网红”更成了现在的一种风景。不知道是值得高兴还是应该悲哀? (安徽 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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