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城管递烟执法,无需批评却要检讨

叶 泉

2016年09月09日08:31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城管递烟执法,无需批评却要检讨

  递烟执法固然有其感人之处,但终究与法理不合。城管递烟执法无需批评,但当下的执法环境却需要检讨

  近日,有网友在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朝阳路遇到城管队员在执法时给小贩发烟,于是在本地网络论坛中“曝光”了此事,引发网友关于城管执法“该软还是该硬”的热烈讨论。据了解,发烟的是天宁茶山城管中队的一名组长,他这么做正是为了方便与小贩做通工作,消除不良影响。

  这两年关于城管执法的讨论太多了,城管执法“太硬”,打人了、暴力了,肯定要被骂。可城管执法“太软”,比如这些年各地城管推出的微笑执法、美女执法、注视执法等等,也一样会有人指责,弄得城管动辄得咎,里外不是人。就像常州的这次“递烟执法”,起因还是商贩的不配合,城管为了避免冲突只能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画面是城管给商贩敬烟,配上台词就是:给个面子吧,大家都不容易。

  据说这位递烟的城管是位组长,工作能力很强。这点应该是可以看出来的,不管怎么样,这个递烟套近乎的举动化解了一场冲突,让商贩配合了城管的工作,毕竟这样的结果比双方上演全武行要好得多。

  可即便如此,“递烟执法”还是让人感觉心里不舒服,这种心理落差实际上正是前文所说的城管执法的困境,软了不行,硬了也不行。硬了是暴力执法,不文明,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可是软了,有损于法律的尊严,这个道理就不是所有人都能认可的。

  城管对城市的管理行为,首先是执法。所谓执法就是城管的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行使的是国家公权力,而商贩服从城管也不是服从某个城管个人,而是服从国家的法律。所以这里没有私人的情感,只有法律的尊严与国家的公义。

  可是城管给小贩递烟的举动就让执法的味道变了,递烟通常为的是拉近私人的情感,这样一来,商贩服从城管不是为了履行公民守法的义务,而是为了给某个城管面子。城管也不是在执行国家法律而是在向商贩乞求法律要求的结果。公事变成了私情,法律变成了交易。

  这么说,不是要指责这位递烟的城管,毕竟在当前的城管执法环境下,能化解冲突已经不易,再高的要求,对一个基层城管来讲是强人所难。但是我们也要反思为什么执法变成了人情交易?

  首先是公民的守法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民守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这种提法从某种程度上正说明全民守法已经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短板。城管执法困境的成因固然很复杂,但是公民的守法意识与守法能力有待提高却是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守法本来是不需要理由的,但是以各种理由不守法不但是普通公民,甚至也是一些媒体的思维惯性。理直气壮地违法,还能得到围观者的支持与喝彩,甚至妖魔化执法者,这种社会文化让城管执法举步维艰,在软硬之间左右徘徊。

  其次是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有人情好办事,无论是多么正常合法的事情,想办成都要先讲情面。前几年有一部电视剧叫《营盘镇警事》,著名演员张嘉译在其中扮演了一名优秀的基层民警。这部电视剧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这位民警在现实中确有其人。而他的工作风格就是以情感人,先讲人情后讲法,感情到了,执法也就容易了。城管递烟执法其实与这个民警的作法有相通之处,都是对传统中国人情社会文化的一种迁就。而这与现代法治精神有冲突。

  现代法治理念讲究公私分明,公是公,私是私。事实上,公私本来就是相对立的,公是刚性的,私是柔性的,公要求执正,而私要求变通,只有公私分明执法才能做到至公至正。所以,递烟执法固然有其感人之处,但终究与法理不合。

  一言以蔽之,城管递烟执法无需批评,但当下的执法环境却需要检讨。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