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多点理性协商少点漫天要价

路中林

2016年09月02日08:56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多点理性协商少点漫天要价

  近日有媒体报道,南昌一些院校在南昌西火车站设迎新点每天需交1200元;而在距此不远的南昌长途汽车西站,部分学校迎新点桌椅被直接收缴。

  面对舆论质疑,收费者——南昌西站置业公司负责人做了回应:由于迎新点设在车站出口外的地下广场,公司在该区域提供了多方面服务,收取租金属于市场行为。收缴桌椅的红谷滩新区南昌西站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也对其行为做了解释:因部分院校桌椅杂乱摆放,严重堵塞通道、影响旅客通行秩序,在规劝无果后才出此下策。如果上述解释皆真,那么汽车站方面的行为可以说是正当的,迎接新生虽属院校惯例,却毕竟占据着一定的公共空间,确保交通场所正常秩序不受影响才是使用公共资源的前提。但置业公司的行为却有待商榷,他们竭力证明自己有权收费,却不晓得我们质疑的是其未打招呼却径直收费、未加协商便单方抬价的行为。

  任何经济交易都必须建立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经济往来必须你情我愿,容不得强买强卖。《合同法》规定,有效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概而言之,有效的合同关系既需建立在对双方身份有效认知基础上,也必须提前准备后续的救济手段。回归事件我们发现,不少院校在被收费后甚至连谁是收费者都不清楚,以至于南昌西火车站不得不澄清与己无关。试想,如果吃了哑巴亏的院校事先便知道地下广场要收取天价租金,他们还会选择这里吗?缺乏理性沟通的经济交易之所以显得霸道,是因为收费者用既成事实堵死了消费者的退路。迎接新生是各院校每年固定的工作,迎新点甚至早已印在通知书上,临时更动并不实际,这样就造成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局面。南昌市物价局表示:“场地占用费不属于定价范围,费用多少应当由双方协商。”可协商不等于漫天要价,置业公司企划招商部负责人称:“我们公司既没有补贴,大部分商铺也因某些原因迟迟不能出租,所以收入十分单一。”言下之意似乎是只能将彼处的风险转移到此处了。租金根据季节适当变动可以理解,可全无标准的单方敲定,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过去谈及“乱收费”我们往往会第一时间想到“行政乱收费”,我国相关法律也的确主要规避行政机关的乱收费行为,如《价格法》第47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费项目,限定收费范围、标准。”《行政许可法》第75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律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检查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然而该事件表明,只要权责界限不分明、缺乏理性协商的可能,不论是行政机关还是普通公司都容易乱收费。今年8月,央视曝光了部分视频网站先让用户免费体验而后擅自盗扣资费的情况,网站扣取资费的理由居然是认定“用户已默认付费”。类似案例还很多,很多时候由于变动金额较少,更兼不少消费者仍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乱收费甚至成为某些行业的潜规则。

  许多事情表面上看来只是利益之争、无伤大雅,可一旦违反法律、践踏公正,影响将极为恶劣,故而相关部门仍应适时介入指导。事发后不少学生感慨:“我还以为南昌不欢迎外地学生呢。”事情虽小,最终败坏的却可能是整个城市的形象。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