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宴席认识费”该不该交?

山夫

2016年08月25日15:0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8月10日,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一村民为自己母亲办寿宴,但当天就被被举报违规办宴席,随后,这位村民被要求缴纳650元,一份现金缴款单显示,这笔钱是“违规办宴席认识费”。(成都商报 2016-08-24)

村民曹仁成在南坝镇一酒店为87岁的母亲办寿宴被人举报,向村民委员会缴纳650元“违规办宴席认识费”,让当地村民疑惑?“宴席认识费”该不该交?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规定,狠刹“四风”和婚庆喜宴等歪风,有效遏制了党员干部大办酒席的问题,纯正了地方风气。如宣汉县龙湾村,参照当地对党员和干部的办酒席的规定,制定《村规民约》,对村居办理婚庆喜宴做出规定,引导村民节俭生活,制止频繁办酒席的风气。但是在实施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各级地方主官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在改变地方陈规陋习中要以法律为依据,以党员干部的模范行为引,道德规范劝,摒弃大操大办的浪费行为,而不是一罚了之。

制定“村规民约”要结合当地的民俗风情的同时,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经过村民集体决定后成为村民共同遵守的规矩,但它对村民的行为约束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性,法律没有赋予“村规民约”,对违规村民进行罚款或变相罚款的权利。

村居领导在加强基层治理中,一定要增强依规依法办事的能力,在改变农村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上,要多做思想工作进行疏,不用“罚款”等强制办法进行堵,才能凝聚群众的力量,共同奔走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康庄大道上。

(责编:王倩、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