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赏诚罚奸,让判例引领道德风尚

刘 勋

2016年08月25日08:57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赏诚罚奸,让判例引领道德风尚

  充分利用法院判例的特征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延伸了法院审判工作的职能,还充分发挥了法律指引、评价、教育个人行为的作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从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友善互助、诚信经营、诚信诉讼、诚实守法等不同角度,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郭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深化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赏诚罚奸”的力度和范围,促进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让诚信者脱颖而出,使失信者寸步难行(8月23日《法制日报》)。

  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法律具有指引、评价、教育人们行为的作用,因此法院的判例就会直接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就是为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必然背离道德标准,这就决定了法院判例能够以法律的规范性、权威性、公正性来诠释违背道德的代价,尤其是能够充分发挥好法院联合多部门建立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的效用。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从个人道德素养的缺失开始的,良好的道德风尚能够引领更多人遵守道德,违法犯罪行为自然就会减少,相反如果发生遵守道德者吃亏,践踏道德者反而获益的现象,那么整个社会就会有一些背离道德的人逐渐走向违法犯罪。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就是守法的保护墙,要让道德始终挺在法律的前面。

  法院判例之所以能够很好地引领社会道德风尚,具体来说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首先,法院判例用事实说话。教育引领道德风尚必须言之有物,空洞的口号、煽情的说辞很难触动当下社会公众的心灵。法院判例是依照证据规则作出的判断,鲜活生动的事实让群众感觉非常贴近生活,自然就有非常强烈的代入感。阅读法院判例能让人感觉这些事情就发生在身边,有名有姓的人物,真实发生的事件都具有很强的写实性。用事实说话历来是法制宣传的重要方式,违法犯罪者要承担法律性责任,承担责任的表现就是触动利益,触动利益的鲜活案例必然能够触动心灵。

  其次,法院判例更具权威性。法院判例是建立在司法审判权力之上的权威性决断,其权威性远高于一般的新闻事件或民间故事,这种权威性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如果教育引领的主体缺乏权威性,那么不管说什么都很难令人信服,即便是同样情节的事实,发布的主体不同,传播的效果、社会的影响都会截然不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要有权威的组织或个人来引领,法院判例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直接代表着法律的公平正义,这种权威性让判例反映的事实令人信服。

  再次,法律判例更具启发性。法院判例充分体现出法律的规范性、明确性,能够让社会公众从具体的案例中学到切实可行的经验。如何经商、如何待人、如何诉讼才能恪守法律、遵守道德,这些法院判例都能给予非常清晰的指导。法院判例明确指出违法犯罪者将接受怎样的惩罚,要比简单的道德宣讲更加真切。

  充分利用法院判例的特征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延伸了法院审判工作的职能,而且充分发挥了法律指引、评价、教育个人行为的作用,因此法院系统必须重视挖掘典型判例,扎实做好判例的宣传工作。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