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应考核入住率

魏文彪

2016年08月09日14:3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日前,审计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近日,全国多地政府也披露了关于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审计结果。多地审计结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十几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以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跟踪调查。(8月9日《北京晨报》)

当前许多城市低收入人群因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居住困难,而国家实行保障房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些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难题。而全国截至2015年底总计有19万套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不能及时交付使用,也就意味着有相对应的19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无法尽早实现安居,也令国家实行保障房制度旨在改善低收入人群居住条件的初衷难以得到更好的实现,同时也造成巨大的财力、人力与无力浪费。

而所以会出现相当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空置的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前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土地出让金增长,将一些地段好的地块拍卖用于进行商品房开发,仅在离城区很远的偏僻地带划拨一些地块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由于位置偏远,基础设施不配套,给居住者工作与生活带来较大的不便,一些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得已放弃购买保障性住房,并由此而导致相当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出现空置现象。

一直以来,对于保障性房建设,有关方面都只是考核各地保障房的建设数量,如开工率、竣工率。由于保障性房建设考核只“以数量论英雄”,部分地方政府也就只追求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数量,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到偏远地区,不管附近基础设施是否配套,入住居民工作、生活是否方便。有些地方政府也因此而放松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监管,导致还有部分保障性住房因为建设质量存在问题无法入住,出现空置现象。

面对此情此景,有关方面可以也有必要改革保障房建设考核方式,如除了考核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之外,还一并考核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对那些因为保障性住房位置偏僻、基础设施不配套,导致入住率低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实施问责,以倒逼各地政府及其官员尽可能就近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在更大程度上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难题,促进国家实行保障房制度的初衷得到更好的实现。

(责编:王倩、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