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乘航班”的拉黑力度能否再大些?

司马童

2016年08月03日15:0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近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针对近些年频发的游客不文明行为、出游安全、不合理低价等问题均作出了相应规定。条例规定,我国游客在出游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有关方面除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外,还可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8月2日《京华时报》)

国家旅游局此次对《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两部行政法规进行合并修订,形成新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无疑是贯彻落实《旅游法》,适应旅游形势不断变化的一种务实应对和作为。这当中,比起以往对处罚不文明游客的泛泛而谈,新规中关于限制出游、乘坐航班等惩戒内容更显明确与细化。可见,呼吁多年的旅游黑名单制度,将不再是“狼来了”,而是“真来了”。

文明旅游、规范出行,不仅仅有利于维护旅游秩序、保障旅游质量,在出境出国游蔚然成风的现实下,更是提升国人旅游形象和美誉度的重要支撑。不过,正如凡事难以一蹴而就,假如对于一些人在文明素质、旅游素养上的丑陋表现,不能给予一种“剔骨疗伤”式的重典施治,要想潜移默化地使之回到正轨,就缺乏立竿见影的显著“疗效”。由此我想,要让旅游黑名单制度带来足够警醒、产生强大震慑,不妨考虑将“限乘航班”当作一种标配的制裁与处罚。

应该说,对于旅游黑名单的警示和引导作用,有不少声音仍觉得“说来容易做来难”。国家旅游局、民航等相关部门此前都出台了关于不文明游客的惩戒措施,乘坐航班方面还可以和民航部门的名单进行联动,但限制出游方面,旅游主管部门只能通过告知旅行社的方式来执行。这就说明,要是没有一种联动把关、源头管控的约束利器,在有些人眼里,旅游黑名单未必不会成为一种“没牙的老虎”。

若将“限乘航班”作为旅游黑名单的标配重拳,其好处不言而喻。一则,时下人们通过“打飞的”出游已是寻常之事,假如规定上了旅游黑名单的都要被“限乘航班”,这剂文明旅游的“预防针”,就真正打在了某些人的“思想穴位”上;再则,根据不文明出游行为的程度与性质不同,“限乘航班”的处罚时间也可有长有短,这便能够做到区别情况、分类施治;还有,这样一来,旅行社方面也会提醒下单顾客,若因上了黑名单而无法登机,只能是后果自负了。

显然,旅游黑名单适不适宜将“限乘航班”作标配,现在正是一个好时机。国家旅游局刚刚公布的《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然引起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媒体报道和网络舆情的热议发酵,自然也会折射出对“限乘航班”的民意反馈。我觉得,在文明旅游、文明出国的众所期待下,很多人早已对“一粒老鼠屎毁了一锅粥”感到深恶痛绝,那么对不文明旅游者施以“一票否决”,让“限乘航班”来教育其好自为之,相信也不难迅速形成共识。

旅游黑名单莫成“旅游吓名单”。要使不文明旅游行为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那在规则的审议与制定中,像“限乘航班”这样的拉黑力度,真的不妨再多加码地狠些与重些。要知道,现实之中,旅游文明同样不乏“近墨者黑”的现象,只有让漠视素养、不守规则者处处碰壁、时时受“限”,好的自律、优的气度、美的形象,才会越发成为一种旅游常态。

(责编:王倩、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