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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深度融合的“生态链”(人民观察)

傅才武
2016年07月31日05:1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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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是当前国际国内文化发展的新趋势。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和文化体制改革成效。新形势下,我们要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部署,构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生态链”,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

  我国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时代”。如果以人的身体表演技能、造纸和印刷技术、电子成像和传输技术、PC互联网、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这5个技术阶梯为坐标,那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总体上正从第四个阶梯向第五个阶梯迈进,进入“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时代”。近年来,我国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新型文化业态迅速成长,发展速度不输于世界其他国家。2014年,我国动漫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借助平台技术优势,对处于前4个技术阶梯上的传统文化行业进行了整体性提升改造。例如,数字信息技术渗入广播电视行业,催生了移动电视、数字电视、网络视频等;渗入出版行业,形成了网络杂志、手机报等与传统出版物并存的发展格局;渗入图书馆、博物馆行业,形成了数字图书馆、古籍数字资源库等与传统图书馆、博物馆共生的行业态势。

  网络渠道与文化内容的融合代表了融合发展的前沿。2014年,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等互联网公司进军电影业,改变了电影业的产业发展模式。这些互联网巨头利用信息技术的革命性力量,绕开文化领域的“三网融合”难关,推动了电影、动漫、游戏、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文化科技产业跨越式发展。比如,2014年全球票房排名前12位的电影中有3部国产影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我国动作特效技术、3D技术、电脑合成技术的快速发展。

  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标准制定能力亟须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国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在多个文化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但文化科技的应用水平高于关键技术的研发水平。比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数字化转换和双向改造,数字院线开发,数字图书、数字报刊、电子阅读,舞台艺术的数字化采集和数字传播等,均实现了与世界同步,但在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标准制定方面创新能力不足。我国不仅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研发上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跟随者,而且在文化内容创作、生产、管理、传播与消费等关键技术研发上,如舞台综合集成应用技术、影视动漫生产与集成制作技术等,也大多依靠引进应用,缺乏原创。

  以优良“生态链”支撑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

  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标准制定是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重点,是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绕不开的课题。我们应利用“互联网+”提供的战略机遇,推进文化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标准制定,构建支撑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的“生态链”。

  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着眼于发挥文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完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文化科技企业进行自主创新,逐步形成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发达国家,最先进的企业标准往往就是国家标准。可以学习借鉴这一成功经验,支持企业面向社会需求,在文化科技的核心领域研发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提升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政策法律层次和执法效率。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技术创新、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文化创新、成果转化、投融资和税收等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增强相关法律的执行能力,推动政策落地。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共性技术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相关行业和系统对关键技术的应用。

  推动文化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文化企业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技术合作,推动建立中国与美国、欧洲等双边或多边文化科技合作,提升我国文化科技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支持我国文化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文化领域国家标准的国际化。

  (作者为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6年07月31日 05 版)
(责编:王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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