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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者与自杀女皆亡,“值不值”是伪命题

蒋萌

2016年07月19日16:2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救人者与自杀女皆亡,“值不值”是伪命题

背景:7月17日,敦煌市发生一起溺水事件:一女子酒后欲自杀被同伴救起,孰料该女子第二次跳入水中,被同伴及好心人施救,不幸的是包括自杀女在内共有6人溺亡。

新京报发表刘远举的观点:很多人认为,这5人就不应该救企图自杀的人,想死的人让她死好了,不要拖累别人。不过,这种简单粗暴的说法,看似理性,未必理性。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如果是强迫性劝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家中,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虽然现在不知道具体情况,但一同出来喝酒,在某些情况下,相互之间就负有责任。特别是同伴自杀,其余5人也该有责任劝阻。实际上,在紧急情况下施以援手,未必有那么多理性考量,很多时候是一种本能的驱使,来自自然之力;所以,事后所谓的“理性的斤斤计较”,就没有多大意义。遵循道德有时候并不符合理性,但价值观、道德是一种人类文明中演化出来的,有利于人类社会长期利益的制度设计,短期的理性并不能推翻它。起码,在道德烙印的影响下,现实生活中发生着无数不假思索,在事后看来充满危险的救援行为,这些行为解救了很多人,也感动了很多人,而他们所做的短期的、看似不值得的牺牲,却激励着人类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这个价值是无法用数量去衡量的。

小蒋随想:一个人自杀,而且是在被救一次后二度自杀,导致五名救人者以及自杀者共六人溺亡,确实让旁观者深感痛心。如果有人觉得这“没什么”,反倒很不正常。首先要明确,五个因救人而牺牲的人都应在道义上受到褒扬,他们的行为是见义勇为无疑,此事不能陷入“以成败论英雄”,更不能以救自杀者“无意义”来抹杀人性的光辉。厘清这一点,是避免救人遇难者与其家属再遭不必要的口水伤害。当然,面对几条鲜活的生命故去,人们还是难掩惋惜。但是,此事恐怕永远得不出“既道德又值得”的答案。另一个视角更有助于我们理解,道义与价值根本不是“嘴上说”就能“无懈可击”的——假使有人在醉酒、意识混乱的状态下丧命,同伴袖手旁观并未搭救,舆论会不会抨击后者不作为?死者家属会不会控告同行者没有尽到守望相助的义务?事实上,这样的案例以前也出现过。不要再争论值与不值,唯一肯定的是,一些人的道德精神永存。如果非要反思,不妨思考“见义智为”。

“申遗”成功,脑子里别就剩下赚钱

背景:7月17日,湖北神农架成功进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至此,我国世遗总数已达50项,居世界第二位。然而,喜讯背后也有隐忧。

新京报发表张西流的观点:2008年“中国丹霞”为成功申报“世遗”,当地政府狂砸10个亿。为了收回“血本”,只好靠大幅提高门票价格,在游客身上“吸血”。至于对景区保护、道路等硬件设施建设,人员培训、服务方式等软实力的提升,均难以为继。由于申遗过于功利,一些地方反而对文化遗产进行破坏性的开发。《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指出,世界遗产地的利用必须确保生态或文化的可持续性,确保利用不会对当地的杰出价值、完整性或真实性产生有害影响。换言之,信守世界遗产承诺,不搞过度开发,理应成为世遗所在地政府的共识。国外的地质公园在保护方面做得很好,专业讲解到位,宣传手册也很注重科普性的知识。英国在2008年还曾因申遗后维护费用大于其旅游效益而停止申请加入世遗名录的工作。我们应学学英国人的理性,把有限的资金花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刀刃上。神农架入“世遗”,理应重申文化遗产保护,摒弃申遗重开发的功利思想,找准保护文化遗产的正确思路。

小蒋随想:造势宣传也好,投入升级符合世遗标准也罢,必然要花钱。花了钱难免要求回报,这种心理并不奇怪。但回报也分为显见与无形、短期与长期。申遗成功首先就是名誉性回报,而且名誉是长期的,具有世界性认同的,这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财富。利用世遗切忌急功近利、杀鸡取卵。国内一些地方申遗成功后立刻大涨门票价格,在游客数量大增的同时,反而不增加甚至减少遗产保护投入,试图“快速收回成本”,透露出地方政绩与GDP考核本身的狭隘与短视,更表明某些地方举债申遗产生的债务压力。对于症结必须针对性破解。一方面,政绩与经济考核必须是科学的、宏观的、眼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另一方面,有关动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与公共利益为代价。至于申遗投入超出地方承受力,说明一开始就留有隐患。既然是具有世遗潜质的国家性财富,其保护与传承就不该是一地的责任,而应上升至国家战略,统一部署,协调投入。这种事务不能异变为地方与高层相互争利,而应是权责与利益平衡。考虑到财政与公共投入具有公益属性,世界遗产更不能变为“逐利工具”。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