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职人员开网约车岂能一禁了之?

任萍

2016年07月15日14:2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新华网杭州7月14日消息,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纪委日前下发通知,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私家车进行网约非法营运。( 人民网7月14日)

安徽一名叫洪升的副镇长因工作期间开网约车,遭到了群众举报,随后,这起新闻在网络上掀起了不小的风波,而对于公职人员能否在工作之余开网约车的争议也自此不断“升温”。如今,浙江定海禁止公职人员开网约车的消息被媒体曝光,不可避免又让这个话题被推向公众视野,在情与法的思维影响下产生了支持与反对的舆论站队。在笔者看来,开网约车显然不能一禁了之,而应该尽快回应对其合法化的民生诉求。

公职人员有禁止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明文规定,目的是预防权力寻租。然而,工作之余的私人时间,用自己的服务换取市场的报酬,不存在权利自肥的空间,显然就不能与违规画上等号。其次,公职人员下班时间开网约车补贴家用,也是变相破除“高高在上”的固化形象,一定程度上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正如洪升开网约车的背后“真相”被揭开后,许多网民收起了仇官情绪,对其心生怜悯,实际上也是淡化了对公职人员必然存在“隐性福利”的偏见。

从定海区纪委下发的《通知》要求看,严禁全区政府公职人员使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不可否认,也变相为开网约车贴上了“不合法”的标签。事实上,网约车因其便宜便捷车辆使用率高等特点,逐步被大众所青睐,然而,在一些地方,因为没有及时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为这个新的服务平台穿上“合法”外衣,于是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当成“黑车”列入了专项整治的对象,而倘若定性成非法运营,显然与市场经济发展违背,也难以迎合民生诉求。

在笔者看来,不管开网约车是否非法,单独为公职人员划定“禁止线”恐怕都有争议,影响形象一说更没有充足理由。作为政府部门,面对网约车等新的运营平台出现,应该及时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消除安全隐患,让其在市场化的同时合法化,为城市交通开辟便捷方式,为群众出行提供保障服务。而对于公职人员,约束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形象,预防权力寻租,不妨多倾听民意,探索能否细化开网约车的报备、公示和监督等制度,让管理能在情与法中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

不可否认,作为公职人员应该有权力约束,但如何让法纪从情理中突围,恐怕需要完善的制度,而不是简单的一禁了之。最后,也希望交通运输部门能尽快解决网约车的管理问题,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