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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妈妈村”需要文明与法治解救

蒋萌

2016年07月14日15:5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少女妈妈村”需要文明与法治解救

背景:世代生活在渔村,未到法定年龄“结婚”,最小的14岁就当妈妈,个别30岁就成了奶奶或者外婆……记者在海南临高县等地的渔村调查发现,部分少女未婚早孕早育现象普遍。一些“少女妈妈”婚后面临分娩安全风险,生育后分居现象也越来越多,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

京华时报发表刘文嘉的观点:十几岁的“少女妈妈”,甚至都让人难以选择到底应该是用妇女权益评价还是儿童权益评价。当职场性别歧视、就业性别歧视、公共文化产品的性别歧视正在被城市女性反复甄别和批评,边远乡村的女性甚至连基本的人身和生育自主权都难以保障;当女性主义思潮在中国先发城市涌起,一些落后地区的女性们甚至被虐待还不自知。这些“暗角”的存在,将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问题拉回原始语境,让人看到了幅员广阔、传统坚固、地区间发展脱节的社会中,女性权益保护议题的复杂和不连贯。“少女妈妈”村的形成事实上是公权力默认的结果,否则,未成年人结婚逃不过法制部门的法眼,少女办理准生证也难以在计生部门过关。陈规陋俗属于文化范畴,确实需要长久矫正,但没有权益保护部门一点一点在地图上钉下文明的“桩子”,平权文化和权利思想无法自动照亮这些“暗角”。如果说此前我们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更重视基本法规、基本建制的形成,现在则应更重视补短板,把目光投向那些包括“少女妈妈”村在内的角落,以最弱势女性群体的保护状况,来厘定整个社会女性权益保护的进度。

小蒋随想:在本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年纪当了妈妈,在本该发现外面世界很精彩的年纪被传宗接代所禁锢,甚至沦为成年男子非婚性生活的“工具”,这是怎样的人性之殃?悲哀的是,一些无知的“少女妈妈”还不明白自己被强奸(与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无论女孩是否情愿,都以强奸论处),丧失了人生中本应拥有的更多种可能。同样无知的女孩的父母或许还觉得这“很正常”,是让孩子早点“有归宿”。不得不说,恰恰是陈旧愚昧的思想观念导致了许多人性之殃,它们还可能抵制外部文明与法治的介入,妄图维持所谓的“风俗”。对于这样的法治与文明“盲区”,我们能做什么?必须指出,外部文明与法治的介入不是要“毁灭”一种乡土文化,而是要解除其中的糟粕以及伤害人性权益的部分,让那些少有机会接触外部世界的人们知道原来人生可以有更丰富的选择,让他们逐渐明白法律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武器。这一过程需要时间,也会面临许多困难,但万事总要有开端,包括“少女妈妈”在内的一些人需要被帮扶,获得精神与身体上的解放。

“120拒抬病人”的真相是什么?

背景:北京通州一名80多岁的老人,在凌晨突发脑梗塞,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称人手不够,让老人的老伴找人抬担架。家属称送医后医生表示患者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通州120回复:当日接诊班组分别为一名男医生、一名女护士、一名男司机和一名男担架工,护士需拿医疗设备,医生和担架工2人不能够将患者从5楼搬抬至楼下,随行的医务人员及时告知家属需再找2人协助搬抬。

京华时报发表郑山海的观点:有人站在道德制高点,说这些急救人员丧失人性。只是,道德不是衡量行为对错的唯一准则。一个完整的急救车团队应该包含医生、护士、司机和担架员,至少需要5人组成,但我国很少有救护车能如此整装满员,较为普遍的配备是医护驾3人,有些时候更是精简为医生及护士兼司机两人。担架员普遍不足是事实,空缺主要靠家属来填补,医务人员负责观察病情,兼职搭把手。近些年来,昆明、南通包括北京,都曾尝试在急救车上配备专职担架员,但因为难以在成本和收入之间找到平衡点,此项工作一直未能推广起来。抬担架虽然不需要什么技术,却需要承担相当的责任,特别是在没有电梯的老旧楼房中,楼梯狭窄而陡峭,一个步点没踩准,说不定就会带来更大的麻烦。所以,让家属参与搬运,也有保证患者安全及共同承担责任的管理思路。急重病人无人搬运,折射了我国在急救方面的投入不足、人员缺失、管理滞后,是诸多无奈的一次集体发言。此外,各地政府也该考虑为老式楼房加装电梯了。

小蒋随想:我查了北京急救中心官网,急救收费标准是这样的——“救护车使用费”3公里(含)以内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院前危急重症抢救”每次40元,每患者只能计收一次抢救费。根据就近原则,120送病人去医院的距离为直径5公里及行程7公里左右。换言之,叫一次120,按7公里计算,单纯车费是78元,抢救费是40元,总共118元(不算心电图、输液等费用)。当下,叫一次网约车尚且要几十元,高峰时段还常加价。不到120元(包括抢救费)叫一次“救命车”,价格是否偏低?结合当下的人力成本,许多救护车难以配备包括专职担架员在内的“满员”救护小组更不难理解。或许,这也是急救中心计价说明中不包括“抬病人”的原因。一面是老旧楼房没电梯,另一面是因成本原因急救车少有专职担架员,其中的矛盾明摆着。我也曾给患病的家人叫120,我看到救护车的男司机与医护人员(共三人)主动抬病人,他们确实人手不足,需要家属参与抬,或由家属找邻居帮忙,这其实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本例而言,我觉得与其单纯指责“120拒抬病人”,不如审核120急救车“全员配置”到底需要多少成本。如果现行收费标准偏低,应当调整价格,同时确立120抬病人的职责,并由医保分担患者负担。由此才能疏通症结,避免“急救没人抬”。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