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礼让行人”何需谬奖?

屈正州

2016年07月13日16:2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浙江乐清市正在推广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并对主动礼让的司机给予油卡、现金奖励。目前已有2.9万辆机动车参与这次文明接力活动,当地财政拿出4万多元,用于对司机的油卡、现金奖励。

斑马线是生命线,礼让斑马线就是敬畏生命。但在现实中,一些机动车抢行斑马线,让过往行人忐忑不安,成为久为人们所诟病的驾驶陋习。为此,创新宣传引导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良好氛围,当然是必要的。然而,乐清市倡导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方式却很特别,主动礼让行人的营运车辆司机,每次可获100元现金;该活动结束的抽奖中,符合条件的司机甚至有机会获得1吨汽油油卡的特等奖。从中,倒也不难体察当地为弘扬文明交通理念的良苦用心。

显然,当地将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作为驾驶员值得大力褒扬的美德来奖励,而没有考虑其他,这就有了问题。对于驾驶员来说,礼让行人,到底是应严格履行的法律义务,还是全凭个人自律来体现的德行?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可见,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是司机理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原本就是其该做的事。既如此,又何需政府拿公共财政资金对其进行谬奖?这样做,一则,无端增加了地方财政支出;二则,也无助于在驾驶员中弘扬遵守交通法规的法治意识。

驾驶员罔顾斑马线上的行人而我行我素,根源在于执法不严,而不是对守法驾驶员奖励不够。对于机动车乱闯斑马线,并不缺乏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的处罚力度也并不小,但一些地方或是由于执法力度不足,或是抱着法不责众的消极态度,让这种违法行为放任自流,最终成为难以根治的痼疾。可见,根治机动车乱闯斑马线行为,唯有严明执法,违法必究,才能让驾驶员敬畏法律,逐渐养成其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从而让斑马线成为行人的权益保障线。

法律是判定合法与违法的标准,道德是划分是非善恶的尺度,在社会治理中,二者一定要分清主次,不可相互混淆甚至互相取代。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固然是值得称道的美德,但在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上,一定要明确法律与道德的适用范围。像乐清这样,以道德方式取代法律手段,能否达到根本目的,实难预料。

(责编:王倩、文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