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罚”非法征地,惩处还是纵容?
背景:在广东省阳江市,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被阻止,占地面积反而越来越大。记者调查发现,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钱的标准予以罚款。
京华时报发表文澜的观点:当地国土部门对于这一“超廉价”处罚的辩解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1元钱符合国家处罚标准”。果真如此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方式,除了罚款、恢复土地原状外,还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但当地国土部门下达的3份处罚决定书中,都未提及退还土地。这究竟是行政能力低下,对相关制度法规认知缺失,还是选择性执法,费尽心思才打出了最轻的“板子”。背后有没有蹊跷?类似“洒洒水式”的荒唐执法,不独阳江一地特有。不少地方在涉及征地开发、建设工业园区、引进外资、民资项目时,都出现过“网开一面”、拿国家利益做顺水人情的违法行为。这件事的结局不能止步于违法行为被纠正,还应该深究到底是哪个环节在失守,廉价处罚背后有没有猫腻,违法者身后又是否站着保护伞。
小蒋随想:当违法代价远低于守法成本,违法反而会成为一种经济理性。涉事单位多年非法征用26357.8平方米农地,只被罚款26357.8元,国土局还不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农地,对违法者而言,这好似超低价“租”地,何乐而不为?其实,就算按照每平方米30元的“顶格”罚款,违法征地也是笔好买卖——如今城市土地出让金折合楼面价动辄数千乃至数万元一平方米(只是70年产权),30元一平方米的非法占地罚款,若能换来数年土地“使用权”,绝对“超值”。所以,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必须提高,且不能留下太宽的自由裁量权,才能震慑土地违法。在此基础上,更要关注处罚的落实,对于不依法行政的责任人必须严肃问责。当然,罚款不是目的,归还违法侵占的土地才是核心。土地违法绝不能异变为交了罚款就被“漂白”,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占地。只有让违法占地得不偿失,令违法者自食苦果,才能以儆效尤。这也是维护土地所有者的合法物权。
县政府强关合法花炮厂,不管善后?
背景: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当地46家花炮生产企业2016年7月底全部关停,仅按照地上房屋资产评估的30%进行赔偿。多家企业认为政府行为违法,其中39家花炮企业联合向湖南省政府提请行政复议。衡阳市和祁东县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京华时报发表吴龙贵的观点:花炮企业属于高危企业,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但只要守法经营,政府就无权干预,这是最起码的权力边界。关停倒是省事,却同时把政府责任和守法底线也一并省去了,本质上仍是一种懒政行为。按照这种逻辑,石油、化工、矿山等所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不是都可以想关就关?祁东县关停所有花炮企业的依据在哪里?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比2013年底减少25%以上”,到衡阳市出台的具体工作方案“要求用3年时间淘汰关闭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再到祁东县委、县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全县花炮生产企业,在2016年7月底前全部退出”,上级政策每下沉一级,就变形一次,肯定不是理解有偏差,而是人治思维在作怪。如果确乎因为公共安全之故,需要关停所有花炮企业,也得按规则和程序办事。面对赔偿标准过低的问题,祁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桢表示:“县里没钱”。这种“爱咋咋地”的官僚做派,凸显出权力对权利的漠视与傲慢。滥用的权力比花炮更危险。一地政府如果动辄就对企业霸王硬上弓,它就能把手伸向任何一个地方,伤害任何一个人的利益。
小蒋随想:地方调整经济发展方式本身没有错,关停花炮企业也是在淘汰落后产能。但是,淘汰落后产能绝不是砸人家饭碗后不就不管了。对管理者而言,必须想方设法牵线搭桥,为有关企业寻找适合的转型升级方式与路径,还要努力安置与培训工人转岗,力求将淘汰落后产能的“阵痛”减至最小,避免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反观祁东县,试图强行关闭46家合法的花炮生产企业,只赔很少的钱,工人如何安置也没有下文,能不引发抵触情绪吗?说到底,这反映出一些地方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简单粗暴乃至侵权违法。某些管理者只是在表面上完成上级任务,不顾企业之困民生之艰,这将丧失政府的公信力,甚至激发官民对立,这是必须引起警惕的。我们不讳言产业转型升级的难度,管理者需要直面困难的勇气、砥砺前行的担当、创新求变的实干、精准有效的帮扶,才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令社会发展稳步向前。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