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方、部门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大汛、抢大险的准备,决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行为!”7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07-1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对于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重大伤亡,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堤防加固等重大工程,必须明确终身责任制,对暴露出问题必须严肃追查!”总理加重语气说。“终身责任制”为筑牢堤防再加码!
连日来普降大雨,各地汛情危急,尤其是长江干流沿线省市灾情频现,武汉长江干堤出现管涌险情地段、太湖水位超历史最高……在此种情况下,堤防安全尤为关键。正如李克强总理在巡视长江龙王庙段察看堤坝加固、物料准备等情况时说,防汛抗洪,基础在“防”,关键在“抗”,核心在“人”。要加强巡查、除险,做到“百密无一疏”。
堤防安全功在平时,要抓在工程建设之初,抓在日常维护加固。但是,不排除一些地方个别领导,对此重视不够,或者监管不力,抑或内有贪腐猫腻,因而出现一些“豆腐渣”堤防工程。正如前面有报道,武汉新洲区凤凰镇西举水河大河堤决堤、举水凤凰西堤溃口等,缘于部分堤坝年代久远,有村民们说“这附近的土坝,是1956年发生管涌之后建起来的。建起来之后,就没怎么再动过。”而政府有关部门却称刚刚加固维护不久,这其中可有猫腻?
对于堤防加固等重大工程,必须明确“终身责任制”,让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不敢再懈怠。有的干部只顾自身安危擅自脱离防汛值班岗位,或是怀疑上级指挥部署,畏手畏脚,或是主观臆断灾情走向导致更大损失,或是因牵涉“豆腐渣”堤坝而逃之夭夭,凡此种种不负责、不担责行为,都必须依法严惩,对涉及堤防加固等重大工程的,必须用“终身责任制”来约束和规范。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防汛抗灾工作中,在维护加固堤防工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应该筑牢思想堤坝,把党和人民的利益高高举在头上,杜绝“天灾”之中的“人祸”因素,自觉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