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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高温随意加班不能仅限建筑行业

朱丹
2016年06月23日14:04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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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刚过,“高烤”又来。厦门最近进入了“干蒸模式”,最高气温达到34℃左右。而长时间“站高温”,容易出现脱水甚至发生心脑血管疾病,危及生命健康。为此,市建设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天气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建筑工地不得为抢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保障工人的健康安全。(6月22日《海西晨报》)

盛夏时节,赤日炎炎,全国很多地方都进入“高烤”模式,出台这样一份通知,对高温户外作业进行规范和约束,不仅符合现实所需,也体现出一种制度关怀,可是高温天气不得为抢赶工期随意加班,却不能只限于建筑行业,而应该成为所有用人单位的自觉遵守,也应该成为社会常态。

每年的高温天气,很多地方都会出台类似这样的通知,对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进行明确,这种通知对高温户外作业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也是对劳动者的政策性保护。因为一些地方为了赶进度,抢工期,无视劳动法规,无视天气炎热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不仅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和高温补贴,甚至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导致一些劳动者出现中暑、晕倒等现象,这些行为不仅侵犯着劳动者的权益,也对劳动者健康造成巨大伤害,如今厦门出台通知,对高温天气建筑行业作业进行规范和约束,要求建筑工地不得为抢赶工期随意加班,体现出巨大的制度关怀和政策温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高温户外作业现象。

只是,除了建筑行业,还有很多行业存在着高温加班的现象,比如企业生产,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经常强制要求职工加班加点,这些都严重侵犯着劳动者权益。因此,不得在高温天随意加班不能只限于建筑行业,其他行业也应该如此,即使加班也应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落实高温补贴,在劳动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

事实上,高温或低温天气发布这样的通知已经成为每年的“保留节目”,年年这个时间发布类似的规定,不仅容易给人造成视听麻木,也造成巨大行政资源浪费,其实关于高温或低温户外作业,劳动法已经有着相关规定,这些临时性的通知只不过是对劳动法规的重申,因此,与其每年发布这样的规定,不如建立一套长效的制度,对高温或低温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这样不仅能“一劳永逸”,形成长效监管,也节省了行政成本,避免了行政资源浪费。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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