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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过期米”,需将“温暖”送在平时

刘雪婷
2016年01月28日13:43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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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莲湖区大兴新区做环卫工的李贺(化名)遇到一件堵心事:前几天陕西一家公司来献爱心,慰问环卫工,给每位环卫工发米面油。他把这些东西领回去后,却意外地发现大米过期了。事后,大兴新区环卫工人道班房一位负责称,“是我们自己弄错了,和献爱心的公司没有一点关系。我们已经跟保洁员道歉了,也给他们换了新米。”(华安报1月28日讯)

临近过年,给辛苦操劳了一年的环卫工人送去温暖,本是一件爱民为民的好事,可是近日莲湖区大兴新区的环卫工人们却发现收到的大米都过期了。对此,环卫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是工作人员弄错了。虽然事后环卫局进行了积极的调换工作,但这不愉快的小插曲依然让人心情不再那么美丽:出现“过期米”,难道只是工作疏忽这么简单吗?笔者认为,“过期米”暴露的恰恰是一种走过场的敷衍心态。

逢年过节特别是春节,领导干部走访老党员、贫困户、优秀人员、劳动工人,发送慰问金、食品、衣物以及其他物资,企业积极献爱心等,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的一种人文关怀,更是很多企业增加社会美誉度的常规做法。然而,久而久之,“送温暖”却成了例行的“节日作业”,人情味淡了,功利心浓了,甚至出现了慰问照片靠摆拍、老翁收到超短裙、以及这次的大米过期的滑稽景象。这种流于形式的“送温暖”,不仅没有为基层群众送去关怀、没有为弱势群体切实解决难处,反而让人有了不实作秀的感觉。

那还需要“送温暖”的活动吗?答案是必须的,但是必须要真正“送”出温暖、“送”出意义。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摆正心态,“送”在平时、“行”于日常。虽然过期大米最终被“召回”,环卫工人也得到了保质期内的合格大米,但是过期大米再次入库所带来的资源浪费仍是不争的事实。基于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完全可以灵活掌控、统筹兼顾,给相关人员及时发放慰问物资。爱心没有“时令”,何必非要捱到过年过节才统一发放呢?米过期了尚且可以调换,爱心一旦过期,想换就难了。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送温暖、献爱心,只有从细实处着眼、从细节入手,才能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才能让百姓感受到来自社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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