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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民意调查“被标准”丢了谁的脸?

2016年01月10日08:50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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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张立:民意调查“被标准”丢了谁的脸?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每年的年底,政府部门为了检验工作的成效,常常会进行“民意调查”。近日,在广西南宁市的江南区就在辖区内进行了一次“社会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本来是一件倾听民意的好事,却有听众反映说,这份调查有包办民意的嫌疑。民意调查拿出调查问卷,南宁江南区金湾花城小区的姚女士,就念起了里面的问题和提供的“标准答案”:“请问你家附近出现治安问题,能否及时解决?答案:能及时解决”。(1月9日 央广网)

  民意调查,本身就是一件不可能有固定答案的事情,众口难调或许最能反映出民意的繁杂。但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却在民意调查中做引导性提示,甚至还在发给学校的调查问卷中有所暗示。当民意有了标准型,也就失去了民意调查的本意了。

  民意调查的初衷,就是为了搜集群众对开展某项工作成败得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真实想法。作为发起部门,应该有坦荡的心胸来面对“汹汹民意”,正所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然而,一方面既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又要让群众对其发表溢美之词,这岂不是强人所难吗?

  群众的真实想法是这样的,自家被入室盗窃好几回,最后都失去了报警的自我应激了,这难道不是最真实的民意调查吗?当群众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让群众说好话,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徒劳的事情。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句成语恐怕最为世人所熟知了。现在已经不是禁止人说话的时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民意并不是自动产生的,在相当的情况下,是被调查单位自我作为的自然反映。没有因,即无果,用老百姓的话讲,这或许就是因果报应吧。

  既然在调查问卷中承认社会治安差,又不想方设法去改变,用标准化的调查问题粉饰民意,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其人,最后问题也得不到解决。

  调查民意,首先要正视民意的存在,要给民意一个可以疏解的出口。其次,更要尊重民意。对于搜集到的民意,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深刻的分析原因,不讳疾忌医,要对症下药,如此才能药到病除,而不是病入膏肓。

  退一万步讲,即便是民意真的会“被标准”,也会有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和旅游人员等外来人员到江南区,这又怎能管住这些外来人员的“民意”呢?假如这些外来人员丢失了巨额现金,丢了什么其他东西,这些外来人员在离开江南区后,只能会说:江南区治安太差了。何况,民意本身就是不可管控的社会认知呢?除非有些部门,会看人下菜碟,给一些富商、名人专门解决包丢、款丢、车丢的破案工作,否则,只能引起江南依旧治安差的叹息。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真心听取民意,就要正视民意的多样性,真实性,尖锐性,否则,就别装得清纯守洁自己给自己树牌坊,不知廉耻。即便是收到了“被标准”的民意,形势一片大好,也只是废纸一张,自我陶醉罢了。而民众还自顾自地在旁边骂爹娘呢。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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