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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纳入公积金体系?形式创新还需真管用

郭元鹏

2015年10月09日13:5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贵州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住房。(10月9日《贵阳晚报》)

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这个做法很新鲜。笔者搜索了一下,发现在全国各地还没有这种规定。对于贵州省的先行一步,我们需要给点掌声。

困扰农民工的问题很多。但是,住房是最大的困扰。辛苦了一辈子,为城市人建造了一辈子房子,自己却只能背着沉重的行囊,拍拍身上的灰尘,看着耸入云霄的高楼大厦,无奈的摇摇头。再美好的建筑,那也只是别人家的烟火。对于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已经出现了农村回不去,城里留不住的尴尬。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让他们有了“何处是我家”的荒凉和无奈。

这个时候,贵州省提出的“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体系”的思路,就是对这种荒凉和无奈心理的最柔情的回应,这更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让天下寒士俱欢颜,应该是政府应有的责任和担当。这就犹如是一张好药方,能够治疗无奈的疾病。但是,要想看好病,还需要真治疗,仅仅依靠一张药方子是成不了事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缺少的是好制度,但是也不仅仅是缺少好制度。有些制度即使不升级,即使不修改,只要完全落实就可以达到不错效果。就拿农民工权益保障来说,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制度都是很好的。在工资发放,在健康保障,在医疗救助,在假期设置上都有一系列制度保障。问题是,在如此多的涉及农民工的制度保障面前,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障了吗?依然有任性的用工单位面对法律的庄严“笑傲江湖”。加班加点不给钱的,工资发放不及时的,出了事故不赔偿的,殴打职工像打小孩的。这种种悲催的、尴尬的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缺的是制约他们的制度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缺少的是严格执法。

道理是一样的。贵州省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的做法是好的,也是破解城乡一体化以及户籍制度深化改革后遗症的好药方。但是,是不是也会如同以往的一些好制度一样,最终沦为摆设呢?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对合乎标准的农民工,用工单位却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进行严厉查处。

此外,还需要在房屋的设计上考虑农民工的需求。比如面积的大小,价格的高低,设计的理念,都应该符合农民工实际需求。贵州省的做法就很好,他们鼓励开发商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集中建设宿舍型、单元型小户型住房,这就充分考虑了农民工的实际情况。

农民工纳入公积金体系,是城乡一体化的尝试,也是户籍制度改革之后的权利平等。但是,好药方还需要能真治病,重在落实解决问题而非流于形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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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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