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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论政:“简政”后还需要“加价”吗

张  洋
2015年09月02日03:59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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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义上说是“不让群众跑断腿”,结果是变本加厉多收钱,“为民服务”走了样

     

  日前,据中国政府网的一条新闻:某个地方的群众办一项审批手续,原本需要到现场,交100元手续费。现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后,当地政府部门提出,人可以不用到现场,直接发电子邮件即可网上办理,但手续费需要从100元涨到500元。

  简政后,真的需要“加价”吗?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已经取消和下放了8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力度之大显而易见。更重要的是,审批提速让群众跑路变少了,程序简化让企业负担减轻了,放管结合让市场主体更活了,改革深化让百姓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本质上说,简政放权旨在更好地为民服务,但不得不承认,改革也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特别是对于有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更是如此。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至于有地方在简政放权的贯彻落实过程中,名义上说是“不让群众跑断腿、磨破嘴”,结果是变本加厉多收钱,“为民服务”走了样。

  毋庸置疑,这样的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已经超出了制度和纪律的范围,超越了我国当前大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框框”,只会使办事群众有怨言、行政改革有阻力、党和政府形象有损害。对于这种情况,自然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从长远来说,政府部门该收什么费、收多少费,和政府应该有多少权力、如何行使权力等问题,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不可任性”。因此,在简政放权的推进过程中,特别是在前期陆续推出“权力清单”制度之后,“收费清单”亟待跟进。

  建立健全“收费清单”制度,一方面可以通过清单规范收费项目和价格,抑制政府部门的权力冲动,实现依法收费、透明收费,把政府部门的权力之手捆起来,有效防范其“任性”收费。另一方面,通过“收费清单”的社会公开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都将一目了然,企业办理相关事务时缴费也会缴纳得明明白白。这样,改革才能真正赢得社会的信任与支持。

  从100元到500元的加价收费,让当地很多百姓抱怨,“宁愿多跑一趟,甚至两趟三趟都行,车费也比这个少呀!”政府部门应从群众的声音中得到警醒:有权不可任性,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要放弃与服务型政府不符的各种权力,转变长期存在的“官本位”思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实现改革部署、法治精神、群众意愿三者的有机统一。


  《 人民日报 》( 2015年09月02日 18 版)

(责编:王政淇、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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