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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平部分就业“门槛”为创业铺路 

潘洪其

2015年07月17日15:34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平部分就业“门槛”为创业铺路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去年以来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等62项职业资格。

什么样的职业资格设置可以取消?会议要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职业资格,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这项改革针对的背景是,各级政府部门设置了大量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截至2013年底,除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618项外,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自行设置了职业资格1875项,不但国务院部门所设职业资格相当部分可以取消,按人社部副部长汤涛的说法,地方和行业所设职业资格中,90%以上都应该取消。

职业资格制度的初衷是建立相关职业的从业标准,设置准入门槛,通过对职业资格的审批,实现对从业标准和门槛的把控,有助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然而,职业资格制度实施20多年来,过多过滥、纷繁混乱的职业资格审批形成了严重弊端,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助推“考证经济”,增加了公民就业的成本和负担。每一项职业资格涉及的培训、考核与认定,背后都发展起了巨大的利益链条,一些政府部门从中分肥牟利,甚至催生出各种腐败交易。二是人为抬高了公民创业门槛,遏制了民间和市场的创造活力。比如注册公司需要相应的资质,这些资质又需要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一些公司被迫高价“租”来资格证书“挂靠”在自己名下,但有资格的不干活,实际干活的没资格,一些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由此产生。

市场天然是资源合理配置的最佳推手。通过市场化教育培训手段,更能提高从业者素质;通过社会化考核认证手段,更能实现人力资源最优配置。除少数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业领域,大多数职业行业的从业资格,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权力应当抽身退出。

取消职业资格之后,政府在就业、创业方面的职责不是减轻了,而是有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政府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将被转移到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要防止成为变相的行政审批事项,严禁为公民就业、创业继续设置障碍。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顺应取消职业资格设置项目的新形势,需要改进和完善配套的监管、服务制度。

越来越多的职业资格审批正在被取消,但政府激发人才辈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责任一刻也不能减弱,对市场的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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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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