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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贵:重判人贩能化解拐卖悲剧吗

2015年06月18日16:57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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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付贵:重判人贩能化解拐卖悲剧吗

  17日,朋友圈突然被广大网友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法学界、社会学界则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事实上,拐卖妇女儿童情节严重的罪犯被判死刑,在我国不是没有先例;至于“是否该一律判死刑”,则成为争论的焦点所在。(6月18日新华网)

  针对当今社会出现的诸如拐卖儿童妇女的行为,是人们所深恶痛绝的。相信,不管谁听那样的消息,都会愤怒,对那些人贩子,呈现的第一情感当然是“除之而后快”。拐卖给家庭造成的创伤,是人所共知的。我们同情那些被拐儿童父母的遭遇,也理解那此支持对人贩判死刑的人呈现的情感。然而对待这种的现象,我们是否应该遵从情感的心声,用严苛的法律对违法犯纪的人绳之以法,以法律的严苛阻止拐卖儿童妇女行为的多发呢?

  从法律依法惩治罪犯的角度讲,用严苛的法律惩戒,警示那些还未犯罪,或即将步入罪犯行列的违法分子,是法律的根本要义,也是受害人的诉求。然而重判人贩能还受害者公平,化解拐卖悲剧吗?即便还受害者公平,但与案件相关联人的利益也不能忽视。在此点上,疑罪从无是很好的范例,从法律“不该放过一个罪犯” 严苛标准入手,对那些被怀疑有罪,却拿不出确切证据的案件,似乎应该遵从“疑罪从罪”的原则。然而近年来,为什么“疑罪从罪”遭到疑,提出“疑罪从无”呢?事实上,这是法律的进步,对每位公民权利的维护。

  再回到拐卖儿童妇女是否应该从重处罚的话题。法律重罚人贩无非为了警示人贩,消弥拐卖现象。可有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虽然法律严厉打击拐卖的现象,但拐卖现象并未减少,这是为什么?关键原因是买方市场存在。依照市场的规律,有需求才会出现市场,有市场才有买卖交易,而市场需求不变,却仅严惩买卖中介——人贩有用吗?另外我们还不能排除,在市场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严惩人贩是否会置受害者于更危险的处境。今年山东被曝光的“地下产房”就值得反思。换言之,买方市场不变,有些人势必会在利益的催使下挺而走险,这样必将置受害者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严惩人贩不是解决拐卖的有效途径。既然法律不能堵住拐卖的缺口,为何不能正常或从轻处罚呢?对于此点,也许有人不以为然,以为从轻处罚,是在纵容犯罪。其实不然,部分人反对人贩判死刑亦是基于保护受害者权益,对拐卖恶象做出的理性让步。一则,之所以出现拐卖现象,是在传统“不孝有三,无儿为大”的思想阴影下,潜移默化形成的结果。人贩也是在形成买方市场之后出现的,因此与其严惩人贩,倒不如严管买方,用法律堵住源头,这才是有效解决办法,而我国当下恰恰忽视此点。二则,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思想逐渐被弱化,买方的市场必然会缩小,减轻对人贩判刑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体现了法律进步。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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