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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为食安重奖“内鬼”配套措施不可少 

朱清建

2015年06月18日09:42  来源:燕赵晚报  手机看新闻

16日,山东省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在济南举行,正式启动“食安山东吹哨人行动”,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重奖举报人,最高奖励30万元。(6月17日《齐鲁晚报》)

作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就该有最严执行,因为我国不患无法而患法不能行。“重奖举报人,最高奖励30万元”,就是最严法律与最严执行“双剑合璧”的体现。俗称重奖“内鬼”的规定,无疑就是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挥出的最有力的一击。一者,“内鬼”——企业内部员工最了解企业内部的食品安全状况,明白“盐从哪里咸,醋从哪里酸”,他们的证据最可信,他们的爆料最有料,他们的数据最专业。二者,奖金够高,高到可以“收买内鬼的灵魂”。三者,就业难背景下职工的权利弱势,在“重奖内鬼”的条件下,“内鬼”极有可能挟“新仇旧恨”将“独家秘方”泄露给警方。

同时,要让“堡垒从内部突破”来地更猛烈些,还需一些配套措施。首先,就是对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做好让“内鬼”放心举报的制度性保障,如若不然,“内鬼”一出手,动辄被反举报给相关企业人员,岂非让“内鬼”无力生存。二者,举报有误免责。即便是“内鬼”,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或者企业“及时”做好“整顿”,导致无法查出相关问题,唯有对举报有误者免责,才能让“内鬼”放心举报而无顾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都让我们痛心不已,因此,强化对食品安全的整治还需配套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举报机制。唯有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他们的监督举报热情,尤其是“内鬼”的举报,才能让食品安全的作恶者如过街老鼠,才能确保公众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饮用安全的水,食用放心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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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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