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人民网>>观点>>正文

中青报:“富二代”和民企也是纳税人

何勇海

2015年06月16日08:5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富二代”和民企也是纳税人

  6月13日,一堂面对纳税上亿元的福建民营企业家孩子的特殊培训课在北京某饭店再次开课,来自全国各地的闽商子弟70余人参加了此次授课。这是厦门市思明区专门为闽商子女开办的培训班,他们将接受包括儒释道思想、责任担当和经济商业知识的培训;除课堂培训,学员们还会有素质拓展、组织参与公益活动的机会。(《信息时报》6月15日)

  之所以说“再次开课”,是因为厦门市思明区举办的闽商“创二代”课程已开设四期,公众熟知的安踏、七匹狼等知名企业掌舵人的孩子,也曾在这个课堂里接受培训。这些企业家“二代”,被社会习惯性地称为“富二代”。于是,有不少舆论纷纷质疑:政府为“富二代”举办培训班,是“权力在向金钱献媚,而金钱在向权力取宠”,“与其给富二代锦上添花,不如给穷人雪中送炭”。这恐怕是一种误读。

  但凡遇到地方政府为“富二代”举办培训班,我们首先都想知道,这培训费用谁出?这也是舆论质疑的焦点之一。按照公共财政的普适性、公共性、公平性等原则,公共财政支出必须最大化地服务于所有市场活动的主体,而非某些特殊阶层、团体或个人的特殊要求和利益,否则会扭曲公共财政的本质。而厦门市思明区为“富二代”办培训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他们自理,区政府只负责制定培训方案、邀请专家授课。

  或许有人要说,只要动用了公共资源,政府就会产生财政支出,比如培训场地租赁费、专家讲课费、会务人员开支,等等。但请不要忘了,培训对象来自纳税上亿元的民营企业,民企也是纳税人之一,在一些地方甚至还是纳税大户,在个别地方民营经济甚至“独挑大梁”,公共财政以举办“创二代”培训班的方式,回馈一点给民企有何不可?政府为国企各类培训支出了许多,创造一些条件公平对待民企,也理所应当。

  何况,这种培训比地方政府直接斥资百万千万奖励民企明显更有价值。据报道,广东顺德有九成以上“富一代”的子女不愿或不能顺利接班,令“富一代”很头疼。一些闽商也说,他们的孩子从国外留学回来后,热衷于购豪车,时不时参与飙车,让靠辛苦打拼攒下巨额家业的企业家们深感担忧。他们纷纷表示,作为纳税大户被奖励100万元不算什么,要是政府能帮忙把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比任何奖励都好。

  民企的持续发展不仅事关税收,而且事关就业和国家经济发展大势,因为民企已成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其创造的税收占比达50%、就业占比80%、GDP占比60%。如何引导和协助民企培养接班人,使“富二代”努力成为合格乃至优秀的“创二代”,应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

分享到: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相关专题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