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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由骇人听闻交通肇事说开去

苏文洋

2015年06月12日15:32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6月9日19时30分,在国道321线荔浦县(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马岭镇路段,一辆奥迪小轿车将一位在公路边散步的行人拦腰撞断,被撞行人下半身掉在了事故现场,而上半身则撞破奥迪车的右挡风玻璃后飞进了车内。更为恐怖的是肇事司机在撞人后不是停下来保护现场,而带着尸首掉转车头一路狂奔,然后从国道转进了乡村公路,直至在距离事发地约4公里的乡间泥巴路上侧翻,肇事司机弃车逃跑。经过荔浦交警5个小时的追查,于6月10日凌晨1时将交通肇事嫌疑人钟某抓获。

这真是一起骇人听闻的交通肇事。据报道,死者蓝某在荔浦某衣架厂做工。事发当晚,蓝某与工友陈某饭后到国道上沿着路边散步,陈某说,她俩刚出厂房门口走了几十米远,突然听到“嘭”的一声巨响,蓝某瞬间就不见了。经查,嫌疑人钟某属无证驾驶,奥迪车系钟某今年3月份在阳朔某报废公司花8000元购买,车牌是套用几年前购买二手微型车留下的。事发当日下午5时,钟某在朋友家喝了两碗约8两60度的白酒,又喝了7瓶啤酒。

人们过去常说,祖国处处有亲人。现在有人说,道路处处有“杀手”。我现在出门走路,尽量捡汽车难以通行的路去走,才觉得有点安全感。好好走着路,走着走着,人就没了,多么可怕!酒后驾车这类“马路杀手”,简直是一种低级的“谋杀”,不是一般的过失致死人命。因此,对酒后驾车者的惩罚,即使没有造成对他人的伤害,也应当取消其驾车资格,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马路杀手”。

在广西桂林发生这起恶性交通肇事的同一天,我的朋友也在北京制止了一起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晚11点多,我们一行3人从首都机场T3航站楼坐出租车返城,两位朋友住光华路,顺道把我捎上。司机拉上我们后先去照相、登记,才知道这里规定1小时之内出租车返回可以不排队再拉客。规定的出发点是好意让跑近道的司机不用挑肥拣瘦,因为司机排队拉客最不愿意拉路途短的客人。谁知这位司机拉上我们,一过收费站,加大油门狂奔,为了赶在一小时内回来。刚下过雨,道路还是湿滑的,我的朋友惊吼:“慢点!慢点!不然我们下车了!”司机还算听话,降下车速。但很可能一小时内赶不回来了。对于出租车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不过,在乘客这方面,时间既是金钱,更是生命。也许为了抢出来十几分钟,很可能遭遇一场车祸。制定一小时内返回免排队政策(规定)的同志,不知道是否考虑过司机和乘客的安全问题,这是一张“催命符”呀!

我看,我们进入汽车社会太快了,危害也严重超过抽烟问题。交通安全重于泰山,这个道理要让所有人都明白,需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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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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