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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刺激公众仇官情绪”之说依据何来

马涤明

2015年06月02日09:18  来源:扬子晚报  手机看新闻

5月30日,网曝云南省财政厅法制处原处长黄钦明要参观一产妇和婴儿休息的房间,产妇拒绝后遭黄钦明一行两人暴打。红河州委宣传部长伍皓个人认证微博称,伤者家属是借黄的干部身份刺激公众仇官情绪。

社会上究竟存在不存在“仇官”情绪,所谓“仇官”情绪有多大的代表性,一直存在争议。有些人动辄就说老百姓仇官,但每一次都遭到舆论的激烈反驳。比如,湖南省祁东县一办丧事的车队用白纸遮挡号牌,网友向当地警方举报后,车队很快就撕下了号牌,网友质疑有人“走漏风声”而向县公安局长投诉后,遭局长斥责“没脑子”。媒体介入后,这位局长说老百姓仇官,他也没办法。而大量评论则反问:官员是否“仇百姓”?否则为何绕开正题,抛出这么个歪说?

我一直认为,“仇官”“仇富”都是伪命题。比如像袁隆平这样的富人,不但不被“仇”,反而备受尊敬。官员队伍中的“袁隆平”也大有人在。群众对某些官员的不满,原因是其行为的不端。而如果一些官员身上出现的问题,确实不代表官员队伍的主流,那么动辄拿“仇官情绪”说事,既不理性,也不符合逻辑。我认为,对所谓的“仇官”问题,应首先分析因果:究竟因为尽职尽责、鞠躬尽瘁为社会服务而招来的“仇”,还是因为贪污腐败、大吃大喝、以权谋私、工作不作为、官老爷作风十足……而为公众所不满?我们不能要求为官者都能做到焦裕禄那样,但如果都能尽到公仆本分,与百姓关系融洽,即便社会上出现一点“仇官”情绪,官员们也不至于这样敏感吧。

具体到所谓“退休处长暴打产妇”这一事件,产妇家属有没有“借干部身份刺激公众仇官情绪”,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清楚:一是“公众仇官”之说,是不是要慎言?网络上可以有这样的说法,个别官员私下也可以发这样的牢骚,但伍皓以“宣传部长”身份认证的微博里抛出这样的说法是否合适,是否负责任?相信一个宣传干部能够搞清这个问题。把“公众”作为指责对象,滥扣帽子,不怕诱发对立情绪?二是产妇家属是否在搞“刺激”,按理说,只有人家自己知道,伍皓纯粹是妄猜。以官方宣传部长身份,仅凭猜测就指责老百姓“刺激仇官情绪”,这已经不仅是不理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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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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