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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购车”是把烫手的“梳子”

2015年05月30日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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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有位购车”是把烫手的“梳子”

  29日上午,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表示,北京拟在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并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制定相关内容。(5月29日《新京报》)

  在这个“思路”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有位购车”,对此,网友惊呼:有了车位才能购车?如果脱离交通和住房的现况,这个设想是简单的毫无疑义的。车辆虽然是流动运载工具,但总有停放的时候,那么,停车就必须有车位。然而,“有位购车”肯定不是有关部门为了解决购车者的后顾之忧,至于是以此限制购车用于“治堵”,还是整顿乱停车现象,可能兼而有之吧。这样说来,“有位购车”是北京对车辆管理的进一步梳理措施。

  但是,“有位购车”是把烫手的“梳子”。若想以此捋顺目前交通拥堵和乱停车这把“乱头发”,这把“梳子”却很烫手。尽管执法部门可以“戴上手套”硬上,但恐怕也会烫伤“头皮”。似乎前些年北京就提出过“一车一位一编号”数据库建设,研究以停车泊位控制机动车增长的可行性,把拥有停车泊位作为申请小客车摇号的资格审核条件之一。时至今日,是不是北京已经预备好了足够停车位?如果不是,那么,一旦实行“有位购车”,这把看上去很好使的“梳子”,将变得十分烫手。

  首先,无论乱停车已经到了什么程度,事实上在“群策群力”下,也被挖掘出了很大的空间潜力,有些闲散的空间,也在相互的体谅和协调下,面对现实困境共度了难关。如果实现了“有位购车”,所有正规或闲散的停车空间,都将立马升值。本来有限的正规停车场或临时车位,都会当做奇货可居。人们看到了太多的炒作,那些非生活必须的,理智的人还可以躲避,但就生活必须而言,房地产被炒出什么结局?难道停车位还能“炒出”一个双赢的结果?

  其次,“有位购车”对政策前后的车主如何切割?据前年的统计显示,北京有40.1%的汽车没有固定车位,只能停在马路边或小区边角地儿。如果一定要做到“一车一位”,那么,北京目前的汽车数量早已“超载”。在没有解决这些“流浪”车辆前,就说明没有提供固定停车位的能力。那么,“有位购车”在普遍意义上,几乎等同于停止购车。

  这就延伸到第三个问题,“有位购车”就成了有房有车位的人的特权。如果一项有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在得益上明显带有倾向性,就失去了公平性。任何事物,一旦失去公平性,歪门邪道就会应运而生。如果说乘机炒作还算市场行为的话,权力寻租就是腐败现象了。这在“摇号”上,已经出现了落马官员。

  因此,“有位购车”引发的舆论吐槽,虽然带有怨气下的“归谬”,但这种做法究竟是治堵还是整治乱停车?如果是前者,“摇号”已经是无奈下的极端措施了;若是后者,停车场准备好了吗?如果二者都是为了提高小汽车保有门槛,实现车辆调控政策的单一“控制增量”,那么,减少“摇号”的放号量就可以了,何必再去增加一个极易产生权力寻租和社会矛盾的环节呢?鉴此,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这个方案前,至少要通过听证等形式,征求公众的意见。不然的话,这把“乱头发”还没疏通,可能先烫坏了“头皮”。

  文/知风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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