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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教师”不该成为舆论压力的牺牲品

2015年05月30日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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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聘用教师”不该成为舆论压力的牺牲品

  27日下午,网友“朵大宝9879”发微博称“洛阳市九中高一政治老师因学生没有背书罚学生做蹲起,说话十分难听,自尊心很受伤害。”并配有9张图片。28日,洛阳市九中校长张汉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涉事教师常某,确实在上课期间体罚学生,该教师属于聘用老师,将辞退该老师。”(5月29日《大河报》)

  没有完成背书,做70个下蹲起立,再补上几句难听的话语,全部同学几乎都遭到过这样的体罚与“语言软暴力”的双重惩戒,这样的微博一经发出,就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也很快做出回应,“该教师属于聘用老师,将辞退该老师”。果真痛快!“聘用”二字不仅将管理的责任推的干干净净,还可以通过“辞退”显示果断与决绝的态度,一如“打人的城管”都是临时工,一如“打人的警察”都是协警,临时“聘用”成了抵挡舆论压力的挡箭牌,成了包治百病的“神药”,“聘用教师”成为学校面对舆论压力的牺牲品。

  在教育管理问题上,教育专家总是言之谆谆地告诫老师不要体罚学生,老师要学会引导和疏导,仿佛老师都是一群只懂得“体罚”的权威,仿佛老师都是不懂得法律法纪的“法盲”,仿佛老师都是永远缺乏爱心的“铁石心肠”。真实情况是,教育是复杂的,教育不是万能的,老师面临的教育困境远远大于其教育不当所带来的成本损失。

  就聘用教师言,虽曰聘用,其实比正式老师的要求还要高。首先是教育质量考核,这是铁的要求,一旦你所带的班教育质量低于其他人,被解聘只是分分钟的事,至于劳动法,没有人会严格遵守。其次,关于聘用教师的待遇,这取决于你的教育质量有多高,但即使教育质量足够高,学生成绩足够好,待遇也肯定赶不上正式老师,因为你的身份是“临时”的,是“救急”的。在考核的压力下,在随时可能“下岗”的情形下,提升教育质量,提升所在班级成绩只能是不二选择。更何况,这位老师刚从学校毕业,缺乏教学经验,所以与其说是师德的问题,还不如说是教育方法的阙如。站这个角度上,窃以为,没有必要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对该名教师进行批判。

  尊重每一名学生的权利与尊严是教育应有的态度,同样,尊重教育者的权利也是法治社会应有的立场。因此,对待是否存在体罚问题上该有调查来做结论,而不能由一个微博来做出判断。同样,对该名教师做出何种处理,应当依据《教师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被舆论的风向所左右。学生给老师打伞,没有犯错误的老师被网络示众、被教育行政部门处理,从而被迫道歉,就是前车之鉴!笔者由衷希望,涉事学校应当尊重事实,依法做出处理,而不是校长和书记一商量,就做出“辞退”的决定,让“聘用教师”成为学校面临舆论压力的牺牲品。

  文/杜建锋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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