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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蚁贪”既要打也要防

向秋

2015年05月28日13:3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据报道,江苏省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于今年4月被睢宁县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他在担任教育局长的7年时间里,竟受贿860余笔。经估算,平均每3天受贿一次。江苏检方总结梁龙卫的犯罪特点,称其见“财”就收,遇“毛”就拔,见“利”忘义。梁龙卫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蚂蚁搬家式”腐败。(5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蚁贪”是一种形式特殊的贪腐。一是贪在小处,每次贪腐的金额极小,总额度可能也不算大。二是贪得隐蔽,难以被察觉。三是贪得无厌,见“财”就收,遇“毛”就拔,见“利”忘义。

“蚁贪”的危害不容小觑。一是“蚁贪”多是群众身边的腐败,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二是“蚁贪”多为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和私扣截留,易成为潜规则,严重毒害社会风气。三是“蚁贪”是贪腐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蚁贪”发展下去可能成为“小官巨腐”。

对于“蚁贪”,既要打也要防,打防结合,以达到遏制和消除“蚁贪”的目的。

在打“蚁贪”上,一要增强狠打的意识。勿因“蚁贪”官小而不引起重视,勿因贪腐金额不大而不予惩处,在做到“打虎无禁区”的同时,也要实现“拍蝇无死角”,对“蚁贪”实行“零容忍”。二要提高发现的能力。“蚁贪”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要发动群众参与检举揭发“蚁贪”的贪腐行为,让“蚁贪”无处藏身。三要形成高压的态势。做到发现问题一律核查,核查处理一律从快,查处问题一律从严,并在第一时间点名曝光,形成警示震慑,让“小官”们产生畏惧,不敢贪腐。

在防“蚁贪”上,一要加强教育“防”。高度重视、持之以恒抓好基层公职人员反腐倡廉教育,纠正“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克服“不易被人发现”的侥幸心理,不断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二要健全制度“防”。加强对“微权”的监督制约,做到权力透明,让“蚂蚁爬行”在阳光下,让“蚁贪”没有制度上的漏洞可钻。三要落实责任“防”。严格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一案双查”,加大对“一把手”的问责力度,让“蚁贪”不敢伸手,让主管领导对问题不能不敢“视而不见”。

对“蚁贪”既要打也要防,打是为了减少存量,防是为了遏制增量,双管齐下,才能做到标本兼治。既要打也要防,是对付“蚁贪”的有效管用的手段,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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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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