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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大妈监督官员”也要有边界

2015年05月20日08:16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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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乔志峰:“大妈监督官员”也要有边界

  专家:让“广场大妈”做监督员,成官员身边“定时炸弹”。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表示,应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监督官员8小时以外的活动。社会监督员不同于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由国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任命,选拔程序复杂;而社会监督员可从社会各界和领域招募,只要具备一定社会负责心和参与感的社会公众均可报名,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考核和统一管理,确定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义务。比如,很多社区为了强化干部监督,让“广场大妈”作为社会监督员,专门监督领导干部的上下班进出、车辆使用以及礼品收受等情况。如此,一些领导干部回家后连车的后备厢都不敢打开。(5月18日《法制晚报》)

  现如今,“广场大妈”似乎已经被当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群体,“得大妈者得天下”的调侃不绝于耳。不过,专家提出“广场大妈监督官员”的建议,显然并非调侃,而是非常认真。并且据其透露的信息,仿佛有不少社区已经在这样做了。时间充裕、古道热肠,是大妈们的优势,充分发挥她们的积极性,确实大有可为。可是,让大妈去死盯官员、监督官员,却未免有点太不靠谱。

  首先,大妈不是专业的纪检人员,她们不具备对一些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能力。她们所能看到的,无非就是一些表面现象,监督效果非常有限。某些官员很容易就能规避大妈的目光,将其监督消弭于无形。白天不敢打开车的后备箱,大不了晚上再开,大妈们总不至于不睡觉彻夜蹲守吧。更何况,很多腐败和不正之风,都发生在隐秘场所,悄悄地进行、打枪地不要,连纪检部门都很难发现,更何况是业余得不能再业余的大妈们呢。

  其次,大妈死盯的方式是否合法?官员也有隐私权等人身权利,也不能全天候都是“透明人”。8小时之外,他们有权自由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娱乐,只要不违法违纪,他人不能干涉也无权干涉。如果不管他们走到哪里、做什么事情,都有一双双眼睛在窥探,岂非如芒刺在背?况且,此举客观上还有宣扬告密文化之嫌,会人为制造人与人之间的罅隙,伤害到整个社会的信任度。

  反腐离不开监督,对贪腐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但哪怕是监督官员,也要限定在法律的框架内,不能没有边界。实际上,想必很多人都知道,随着社会的进步,公众的监督意识是不断增强的,现在缺少的不是人们监督的热情和主动性,而是畅通的反馈渠道和对公众自发监督的积极响应。且不说每年信访部门会收到多少举报和问题反映,单是网络和媒体曝光的案例就多如牛毛,对这些线索都认真核查了吗?给出权威结论了吗?甚至,有人偷拍官员收礼,结果被拍的官员至今安然无恙,偷拍者却已锒铛入狱。类似的例子多了,无疑会影响到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强化社会监督,无须专门发展“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考核和统一管理”的大妈监督员。只要畅通监督和举报渠道、对公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并依法处理,人人都是监督员。而要真正解决某些领域存在的不正常现象、真正实现对官员和权力的监督,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制度来提高行政和决策的透明度。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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